×××人民法院 通知书 (准许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字第××号 ×××: 你方因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案由)纠纷一案,于××××年?××月××日向本院申请证人×××(证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出庭就……(证人作证?的事项)事项陈述证言。 经审查,你方的申请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①本通知书适用于《证据规定》第五十四条的情形。 ②本通知书送达申请方,但有关证人出庭作证的申请,应当记入证据目录或证据?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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