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刑 字第 号 : 罪犯 经依法判处刑罚,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按照本通知送交监狱(或者公安机关)执行。 ┌─────┬──┬───┬───┬────┬───────┬────┬─────┐ │姓 名 │ │ 性别 │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民族 │ │ ├─────┼──┴───┴───┴────┴───────┴────┴─────┤ │家庭住址 │ │ ├─────┼─────────────┬─────┬──────────────┤ │罪 名 │ │ 主 刑 │ │ ├─────┼─────────────┴─────┴──────────────┤ │起刑日期 │ 年 月 日 │ ├─────┼───────┬─────┬────────────────────┤ │羁押抵刑 │ 年 月 日│ 刑满日期│ 年 月 日 │ ├─────┼───────┴─────┴────────────────────┤ │附加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年 │ ├─────┼──────────────────────────────────┤ │执行根据 │ 人民法院( ) 刑 字第 号刑事判决书 │ │ │ 人民法院( ) 刑 字第 号刑事裁定书 │ ├─────┼──────────────────────────────────┤ │备 考 │ │ ├─────┴──────────────────────────────────┤ │ 签发人: 经办人: │ │ │ │ │ │ (院印) │ │ 年 月 日 │ └────────────────────────────────────────┘ 此联入卷法院 刑事诉讼文书样式141-2 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 ( ) 刑 字第 号 : 罪犯 经依法判处刑罚,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按照本通知送交监狱(或者公安机关)执行。 ┌─────┬──┬───┬───┬────┬───────┬────┬─────┐ │姓 名 │ │ 性别 │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民族 │ │ ├─────┼──┴───┴───┴────┴───────┴────┴─────┤ │家庭住址 │ │ ├─────┼─────────────┬─────┬──────────────┤ │罪 名 │ │ 主 刑 │ │ ├─────┼─────────────┴─────┴──────────────┤ │起刑日期 │ 年 月 日 │ ├─────┼───────┬─────┬────────────────────┤ │羁押抵刑 │ 年 月 日│ 刑满日期│ 年 月 日 │ ├─────┼───────┴─────┴────────────────────┤ │附加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年 │ ├─────┼──────────────────────────────────┤ │执行根据 │ 人民法院( ) 刑 字第 号刑事判决书 │ │ │ 人民法院( ) 刑 字第 号刑事裁定书 │ ├─────┼──────────────────────────────────┤ │备 考 │ │ ├─────┴──────────────────────────────────┤ │ 签发人: 经办人: │ │ │ │ │ │ (院印) │ │ 年 月 日 │ └────────────────────────────────────────┘ 此联送交执行单位 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141-3 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回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