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合( )字第 号 供电方: 营业执照号码 用电方: 营业执照号码 为了保证供用电的正常进行,协调关系,明确各自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供用双方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订立以下 条款,共同信守。 一、供电方电力可供量,用电方计划用电量,用电时间: ───────┬───────┬────────┬────┬────── 电力可供量 │ 计划用电量 │ 单 位 │ 金额 │ 用电时间 (千瓦小时) │ (千瓦小时) │ (千瓦小时)/元 │ │ ───────┼───────┼────────┼────┼────── │ │ │ │ ───────┴───────┴────────┴────┴────── 电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二、设备安装费用的负担: 三、电费的计算和结算方法: 四、双方协商同意的其他条款: 五、违约责任: 六、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补充,作为附件。 七、本合同在执行中发行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 都可以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有效期:从双方签章之日起到一九 年 月 日止。 九、本合同一式 份,供、用方各执一份,副本送 银行、 工商局( 所)各一份备案。 供电方: (盖章) 用电方: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