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司法活动中的法官形象日益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对此,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高憬宏在《人民法院报》上发表题为《谈谈法官的形象公正》的文章中指出: 法官在司法活动中树立形象公正。司法,始于立案,终于裁判和执行。 法官在这全过程中,每一环节都需要高度关注自身的形象。我们应从规范细节做起,要求法官进入法庭之前,诉讼参与人在相应席位入座,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后再全体起立,迎接法官入庭。 在业外活动中维护形象公正。法官在业外活动也必须要维护形象公正,特别是人际交往、社会经济活动、生活休闲娱乐、矛盾纠纷处理等可能因行为不当引起当事人合理怀疑的领域。由于职业的特殊性,法官业外发表言论的时候必须受到更多的约束和限制,不能有损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作为法官,个人兴趣爱好、休闲娱乐活动都应与法官身份相符合,注意衣着得体、举止大方、语言文明、态度平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