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家人的印象里,孟小青是个漂亮懂事的姑娘,在离开四川省达县老家前往广州打工时只有17岁。但没有想到的是,当孟小青再次回到老家时,已经是一名罪犯。犯罪的起因,是她喜欢上了一个抢劫团伙的“大哥”,这个团伙以未成年人居多,在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作案十余起,多次使用刀具、钢管抢劫并打伤人。而孟小青在这个团伙中充当的角色是诱饵,专门将人诱骗到某个地方,方便团伙成员下手抢劫。今年5月,孟小青因抢劫犯罪被判刑。 像孟小青这样早早外出务工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是孤例。在11月19日召开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犯罪预防与权益保护”研讨会上,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检察院检察长谭可为透露,2013年至2015年上半年,增城区检察院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17件292人,其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外地未成年人分别占案件和人数的64.5%、62.3%。该研讨会上,《方圆》杂志发布的“外来务工人员犯罪调查”报告显示,部分地区的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犯罪比例近年来呈攀升态势,应引起重视。 外来未成年人犯罪多发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副教授门金玲告诉记者,在犯罪学的视角下,外来务工人员泛指从乡村、不发达城市及地区来相对发达城市打工的人员。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相比,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犯罪问题特别突出成为外来务工人员犯罪的一个重要特点。 2015年年初,在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大敦中学附近,正在玩耍的未成年人于亮亮遭遇持刀抢劫,抢劫者共有5人,封堵住于亮亮所有可能逃跑的方向,胁迫之下,于亮亮交出了身上的一台苹果手机及仅有的10块钱。 实施抢劫的5人,和于亮亮一样,都是未成年人,他们来自四川达县,父母均是外来务工人员,而且他们都拥有一个问题家庭。秦大川,家中幼子,自小父母便在外打工,直到六年级才跟随父母来到增城;颜方,父亲正在服刑,母亲离家出走多年,自幼随祖母长大,六年级后辍学打工;周旭,母亲早亡,父亲常年在外务工;黄敏,父母离异,四年级后便辍学;王志翔,父母在外,由祖父母抚养,后随父亲来务工。太多的相似之处,让5个少年迅速成为好友。 由于缺乏正面引导,这5名少年相遇后,开始放纵自己,在网吧熬夜打游戏成为他们释放情绪最主要的渠道。然而,在虚拟世界里驰骋,也需要现实物质基础。2015年2月一天,他们游戏正酣之时,网吧老板无情地将他们赶了出去,原因是无力支付网费。情急之下,5人合谋犯罪,便发生了于亮亮被抢一案。 这5名抢劫少年并不是务工潮中未成年人犯罪的特例。类似的事情还发生在2014年7月21日晚上,17岁的万杰过生日,邀约了几个同是外来务工的朋友在一家酒店唱歌。当天另一拨未成年人也因庆祝生日在同一地点,后来双方因琐事发生言语冲突,便在电梯门口用花盆、板凳和酒瓶等互殴,致多人轻微伤。凌晨许,万杰离开后,仍对酒店打架的事情不服,在得知对方经营一家小卖部后,便带人对小卖部进行打砸,损坏物品价值数万元。 从犯罪比例来看,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以及未成年的外来务工人员犯罪已成为一个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浙江省永康市检察院所作调研报告显示,2014年1月至10月,外来务工犯罪人员1084人,其中未成年人138人,比例为12%。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检察长陈重喜介绍,自2012年至2015年,该院共办理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案件109件160人,其中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犯罪案件为61件102人,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和人数都在50%以上。 未成年人“抱团”犯罪 陈重喜介绍,这类犯罪作案人员以男性为主,受教育程度偏低。在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查办的102名涉罪未成年人中,有96名为男性,仅有6名女性;具有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为89人,具有高中、职高、中专文化程度的仅有13人;案发时仅有16名学生,其余86人均系无业状态。 “经调查了解,这类人员的父母绝大多数文化程度不高,因缺乏特殊技能和知识,只能从事一些强度大、待遇低、失业风险高的工作,工作不稳定、生存压力大,对子女的教育重视程度有限,对子女的监管也力不从心。”陈重喜认为。 在这些犯罪中,共同犯罪占比较高。其中有79名犯罪人员系与成年人或其他未成年人进行共同犯罪,占比77.5%。涉嫌罪名主要集中于抢劫(39人)、故意伤害(20人)、盗窃(21人)等侵财类及侵犯人身权利类案件,故意杀人、强奸、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介绍卖淫等罪名也偶有发生。 “形成上述特点主要原因在于未成年人个人力量有限,喜欢拉帮结派解决问题,同时因外来务工人员的经济状况不佳,在未能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消费观的情况下,这些未成年人容易为了享乐走上犯罪道路。”陈重喜说。 孟小青便是如此。2012年6月,17岁的孟小青投奔正在广州增城打工的表弟,在那里喜欢上了“大哥”刘明宇,明知他们所做事情是违法的,但还是参与其中成为共犯。每次实施犯罪,刘明宇先让孟小青将两名对其有好感的男子约出来上网,待到时机成熟时由孟小青把他们带到偏僻场所。当看见被约出来的男子时,刘明宇同伙几人便持钢管、砖头殴打并抢劫。这个团伙疯狂持续作案十几起,涉案人数众多。2015年5月,孟小青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十个月。 广州市增城区检察院调研报告显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参与的团伙作案类型,大致可以分为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共同实施的犯罪、未成年人共同实施的犯罪两类。前者一般是成年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未成年人起辅助或次要作用,当然也有不能区分主从犯,作用相当的情况。特殊情况下,有的未成年人还会反过来充当共同犯罪的组织、策划和主要实施者。后者根据未成年人的身心发育情况不同,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也不同,与年龄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据分析,未成年人的性格特征、教育程度、经济状况等,才是决定其在团伙作案中承担何种角色的关键因素。 在门金玲看来,造成未成年务工人员及务工人员子女犯罪高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该群体受教育水平较低,九年义务教育保障不到位,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难的问题普遍存在,这些未成年人没有得到及时教育和引导,难以融入当地社会。 比如15岁的张磊,自2013年12月跟随老乡从河北来到北京,在一家印刷公司打工,平时就住在公司的宿舍里,同宿舍的还有李鑫等5人。生活中,室友们经常拿他开玩笑,这使得内心脆弱敏感的他非常难堪,从此怀恨在心。在室友5人当中,张磊对李鑫尤为反感,觉得此人狂傲自大,时不时嘲讽自己,一再挑战其心理底线,遂有杀害之意。一个月后,张磊趁5名室友熟睡之机,持刀扎向李鑫的脖子,当场扎死,并造成其余4人轻伤、轻微伤。事后,张磊留在犯罪现场静待抓捕,后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