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革新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商会副会长 “孤儿药”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罕见病的药品,由于罕见病患病人群少、市场需求少、研发成本高,很少有制药企业关注其治疗药物的研发,因此这类药被形象地称为“孤儿药”。 我国由于缺乏针对“孤儿药”的特殊遴选机制,使得基本药物目录、医保药物目录中“孤儿药”的数量少,医保目录对“孤儿药”进行补偿性支付的比例亦不高。目前我国罕见病患者的治疗药物基本依赖进口,国家对罕见病的治疗费用尚无保障政策,一般患者家庭无力承担治疗费用,而在税收抵免、注册审批费免除、市场独占权、单独定价、医保扶持方面没有激励政策,从而导致制药企业研发和生产“孤儿药”的积极性不高。 要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建立“孤儿药”认定制度,并将这种认定作为“孤儿药”注册审批的前置程序,获得认定者可享受特殊审批等相应优惠政策。多方联动制定科研激励政策和产业政策,引导“孤儿药”研发,建议卫生、药监、科技、财政等多部门联动,设立专项基金,资助原创性“孤儿药”研发,鼓励对国外专利过期“孤儿药”进行抢仿,引导研究机构和企业从事“孤儿药”研发,加快“孤儿药”的上市速度。 建议简化“孤儿药”审评审批程序,制定“孤儿药”市场独占、单独定价与税费减免的优惠政策。此外,建立和完善罕见病医疗保障制度也至关重要,将部分罕见病纳入大病保险,建立政府、社会、患者共担机制;将“孤儿药”作为特殊药品纳入国家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各省区市参照医保药品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