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政策避免陷入“丈母娘困境” 旧式中国女人有两种身份可以期待:婆婆和丈母娘。古人云:“千年的古路踏成了河,百年的媳妇熬成了婆”,婆婆似乎更值得期待,一旦成为婆婆就有威权。婆婆的威权一直到近代都有,梁实秋先生在《想我的母亲》一文中也提到他的母亲常因伺候公婆太晚困得倒头睡着。丈母娘就没什么意思了,《诗经》多处有“之子于归”之句,古人认为女子出嫁是回家,这种想法在偏远的农村还保留着,母亲对女儿嫁出去后是不能干预的,即便贵如赵太后,在女儿出嫁的时候也只能摸着女儿的脚后跟流泪,给些祝福而已 。社会文明的进化婆婆渐渐失去了威权,近来丈母娘权势似乎大了起来,给毛脚女婿 列一堆条件:房子、车子、票子一样都不能少,结婚后丈母娘随女儿住,好管闲事却不能做主,做家务勤勤恳恳,常施小恩小惠以示自己是自带干粮……前倨而后恭,这种现象可称为“丈母娘困境”。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说法政府是统治的机器,对民众应当是有威权的,有如旧时的婆婆,如刘兰芝的婆婆 处处刁难媳妇,将一对恩爱夫妻强行拆散,以致双双殉情留下千古悲情。陆游的老妈也是强势的婆婆,强休了唐婉,一代才女和了一首《钗头凤》后不久便郁闷愁怨而玉殒香消。威权政府之于民众犹如恶婆婆对媳妇其恶毒罄竹难书。现代政治文明提倡的是社会契约论,认为政府如物业公司不过是个服务机构,我国政府机构也在转化职能,由“婆婆型政府”转变为“丈母娘型政府”,但旧时威权思维却不肯放弃,非得给企业制定一些譬如:“贤惠媳妇”、“勤劳媳妇”等帽子,制定一些所谓的行为准则让企业遵照执行,没有威权做背书,只好以利益作为诱惑,不断以经济资助获得企业短暂的顺从,最终难免陷入“丈母娘困境”。 知识产权局属于“丈母娘型政府”,先前要求企业做知识产权战略,尽管找了有权势的“姐姐”国资委,但是并没有几家企业给面子。知识产权局尝试自己招女婿,认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但是终究还是做不了“婆婆”,不能威逼只能利诱像丈母娘般殷勤,对企业苦口婆心反复强调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一会是免费的培训,一会给予各种补贴,“百千对接”,安排中介机构为女婿专项服务……小恩小惠有钱的“女婿”不屑一顾,到了年底还要“丈母娘”打电话来催领,不肖的以骗“丈母娘”的各种补贴为业,每到年底专利数量完不成任务,央求企业抓紧申报,企业很不给面子,“我申请那么多专利有啥用?” 女儿回娘家,女婿都懒得一起去看望丈母娘 。丈母娘好不容易有了出头之日,但迅速成为一个贬义词,有人怪罪说中国房价的暴涨是丈母娘逼出来的。我国专利申请数量迅速达到世界第一,但是质量不高也被认为是各种激励制度催化的,知识产权局暗自叫屈,陷入了“丈母娘困境”。 “春江水暖鸭先知”,知识产权是否重要企业比政府明白,他们在第一线更知道怎么去做。社会进步了,孩子们有自己的天地,让他们独立自主去发展吧,带好留守儿童,就感激不尽了。 作者:王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