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网站 关于对《中小学生守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自2004年教育部发布《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以下简称《守则》、《规范》)以来,广大中小学校认真落实《守则》、《规范》的要求,积极开展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取得了显著成效。随着时代变化,《守则》、《规范》在实施过程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如有些规定不符合实际,《规范》内容过多且交叉重合等。为此,教育部2012年启动了《守则》、《规范》修订工作,委托专家进行专项课题研究,并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教育专家、中小学校长、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等各方意见。修订工作坚持贴近时代、突出基本、易记易行原则,注重可操作性,将《守则》和两个《规范》合而为一,形成了新的《中小学生守则(征求意见稿)》(附件1)。 现将《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可填写《中小学生守则(征求意见稿)反馈表》(附件2),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2.传真:010-66092062 3.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德育处(邮编:10081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20日。 附件1:中小学生守则(征求意见稿) 附件2:中小学生守则(征求意见稿)反馈表
2014年8月1日 附件1 中小学生守则 (征求意见稿) 1.爱祖国。尊敬国旗国徽,奏唱国歌肃立,升降国旗行礼,了解国情历史。 2.爱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上课专心听讲,勇于发表见解,按时完成作业,养成阅读习惯。 3.爱劳动。自己事自己做,积极承担家务,主动清洁校园,参与社会实践,热心志愿服务,体验劳动创造。 4.讲文明。尊敬父母师长,平等友善待人,言行礼貌得体,自觉礼让排队,保持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财物。 5.讲诚信。守时履约,言行一致,知错就改,有责任心,不抄袭不作弊,不擅动他人物品,借东西及时归还。 6.讲法治。遵守校纪校规,参与班级管理,养成规则意识,了解法律法规,不做违法之事。 7.护安全。红灯停绿灯行,防溺水不玩火,会自护懂求救,远离毒品,珍惜生命。 8.护健康。养成卫生习惯,不吸烟不喝酒,控制上网时间,抵制不良信息,坚持锻炼身体,保持阳光心态。 9.护家园。节粮节水节电,践行垃圾分类,爱护花草树木,低碳环保生活,保护生态环境。 附件2 中小学生守则(征求意见稿)反馈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