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11-16 22:53:15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司函 煤安司安监函字[2000]第14号 各煤矿安全监察局: 为做好《煤矿安全监察条例》配套规章的制订工作,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监察法律体系, 根据局统一安排近期将制订《煤矿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有关规定》(暂定名)。为 做好这项工作,现向你们征求意见,具体要求如下: 一、针对关于《煤矿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煤安安监字[2000] 第10号提出具体修改意见。 二、按照《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34和75号令等, 提出有关事故处理的建议。 请将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于11月25日前上报或传真至安全监察司事故调查处。 联系电话:010-64215171(晚上自动传真)。 联系人:陈国新 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法治动态检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