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5-9 19:29:49 卫监督食便函[2004]33号 为配合《行政许可法》的实施,进一步完善我部对健康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等的卫生许可管理,我部组织制定了“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程序”、“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程序”、“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程序”和“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程序”,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04年6月7日前将意见按照下列方式回复我司。 传真:010-68792408 e-mail:[email protected] 或 [email protected] 邮寄地址:北京西直门外南路1号卫生部执法监督司,100044 附件:1.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程序 2.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程序 3.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程序 4.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程序 二00四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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