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6-8 1:37:25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 我局组织制订的《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和接口标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已由编制单位编制完成。根据环境标准编制程序和要求,现将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后将有关意见于2005年7月26日前书面函复我局或标准编制单位。有关材料可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上查询和下载。 联系方式: 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 姜宏 电话:(010)66556220 传真:(010)66556218 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杨子江 电话:(010)66556437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北京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100035 附件: 1、《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和接口标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2、《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和接口标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法治动态检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