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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有机磷酸酯类农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意见的函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1-05
摘要:关于征求《有机磷酸酯类农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意见的函 2005-4-22 1:39:24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 环办函〔2005〕252号 关于征求《有机磷酸酯类农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由我局组织编制的《有机磷酸酯类农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关于征求《有机磷酸酯类农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意见的函

  2005-4-22 1:39:24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 
 
环办函〔2005〕252号
 
 
 
 
关于征求《有机磷酸酯类农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由我局组织编制的《有机磷酸酯类农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前已经形成征求意见稿。根据环境标准制订程序和规定,现将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意见。有关材料也可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上查询。

  请各单位将书面意见于2005年6月30日前函复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或标准编制单位。

  联系方式:

  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 王明良

  电话:(010)66556215,传真:(010)66556213

  地址及邮编:北京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100035

  中国化工防治污染技术协会 周献慧

  电话:(010)84885720 ,传真:(010)84885227

  地址及邮编:北京朝阳区亚运村安慧里四区十六楼,100723

  附件:1.有机磷农药排放标准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有机磷标准文本

              3.编制说明

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环保 农药 标准 征求意见 函

附件一:

有机磷农药排放标准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发展改革委

  农业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厅)

  中国农药工业协会 

  沈阳化工研究院

  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环保所

  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庆丰农化有限公司

  浙江菱化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兰溪农药厂

  江苏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公司

  浙江新安江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民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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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