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9-20 20:34:39 建办市函[2005]563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减轻企业负担,推进专业工程总承包发展,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管,结合有关建筑行业的具体情况,我部组织起草了《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标准》、《建筑装饰装修专项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标准》、《建筑幕墙专项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标准》、《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标准》四个设计及施工一体化的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将这四个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并于2005年10月20日前将修改意见返回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此件同时在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上公布。 联 系 人: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附件:1、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 2、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 3、建筑装饰装修专项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 4、建筑幕墙专项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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