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8-31 15:13:35 安监管救字[2005]12号 为了落实国家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办字〔2004〕30号)和《矿山救援工作指导意见》(安监管办字[2004]128号),开展质量标准化活动,促进矿山救护队专业化、正规化、标准化建设,提高矿山救援队伍的整体素质、装备水平和救援能力,满足矿山救援工作的迫切需要,根据国家局《关于下达〈2005年制修订安全生产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安监管司办字[2005]11号)要求,我中心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研究起草了《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规范》(征求意见稿),请你们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10月15日前反馈给总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 联 系 人:邱 雁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 邮政编码:100713 联系电话:010-64482651 传 真:010-64463298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规范(征求意见稿) 二○○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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