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19 21:37:42 关于公开征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了加强对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维护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住房的维修和正常使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部、财政部拟订了《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了提高立法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研究决定,将《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 各地人民群众可以将有关意见寄送到建设部(北京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或发送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05年11月10日。 建设部办公厅 下载: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法治动态检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