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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0月29日电 题:帮助未成年人戒除“网瘾” 参与分组审议的人员建议,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应规定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 新华社记者王娅妮、张宗堂 29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进行分组审议。 作为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小宪法”,与初次提请审议的草案相比,目前的修订草案增加规定,要求国家采取措施,组织研究开发阻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新技术,以应对日益严重的青少年“网瘾”状况。参与分组审议人员认为,除此之外,草案还应对违法的网络运营商等采取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 “2002年11月26日,陕西安康的一个少年连续27小时上网,结果猝死在网吧; 2003年4月17日,南昌17岁的高中生因连续两天上网猝死在网吧; 2004年3月21日,武汉的一个警校温州籍的学生,因连续24小时上网,猝死在宿舍; 2006年2月11日下午,北京顺义的一个少年,猝死在顺义金南街口的一个网吧里……” 分组审议时,侯义斌委员回顾了这些惨痛事件。他表示,互联网上的不良信息和运营商的不良经营方式对未成年人的健康和生命带来了巨大伤害:运营商管理不慎,致使一些青少年在网吧中因火灾等丧生;运营场所违法营业,使许多未成年人长时间沉迷于网吧,造成青少年上网猝死的现象不断发生。 参与分组审议的人员表示,就目前而言,网络游戏是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对未成年人的不良影响非常大。资料显示,目前网络上有一款由一家很有名的IT公司开发的游戏软件,每天同时在线上网的就有几百万人,有的孩子一玩就是七八个小时,而这家公司每天可盈利几百万元。 “我们要求孩子们遵纪守法与他人和谐相处等等,进入网吧上了游戏,就变成了非法光荣、强权争斗、杀人越货。”信春鹰委员说,“网络游戏,扰乱了孩子的价值观,破坏了他们对事物的正确认识,损伤了身体。如果不从开发软件这个源头控制游戏产品的内容,下游管理是很难的。” “很多孩子的父母跪在网吧求经营者不要让他们的孩子再进来,但是谋利的动机是排斥道德的,我们不能把希望寄托在开网吧的人身上。”信春鹰说。 赵地委员在基层调查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情况时发现,一些网吧外面的牌子上写着“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去检查的时候也确实没有未成年人,但是检查的人一走开,未成年人就进去了。“所以要从源头上想办法制止,对违反规定的要有更严厉的惩罚。” “就目前这部草案来说,对违法网吧处罚太轻了。”刘明祖委员说,最低限度是要吊销营业执照,提高罚款的金额,使它无法经营,而不仅仅是加个禁入标志牌。现在进入网吧的主要是未成年人,如果未成年人不进入,网吧挣谁的钱?所以学生可以自由进入网吧,牌子是给别人看的。 信春鹰委员介绍说,从其他国家的情况看,网吧绝对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如果违法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处罚将非常严厉。目前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的有关规定非常脆弱。 赵地委员表示,整个时代在发展,不让网络发展也是不可能的,关键是把它往哪个方向引,以什么价值观和思想教育人,这是需要进一步考虑的。 侯义斌委员建议说,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应当从立法和执法两个角度上明确对未成年人上网的保护措施和机制。他建议,增加“国家鼓励通过互联网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教学”;“各互联网服务设施和机构应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网上信息和上网服务,社区中的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应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是优惠开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违反国家的相关规定超时运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主管部门应当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必要时追究刑事责任”等规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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