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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就《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1-04
摘要:民政部网站 民政部就《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一、“十一五”时期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回顾与“十二五”时期面临形势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取得重大进展的五年。党的十七大确立了慈善事业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补充作用
民政部网站


民政部就《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一、“十一五”时期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回顾与“十二五”时期面临形势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取得重大进展的五年。党的十七大确立了慈善事业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补充作用,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大对慈善事业发展的指导扶持力度,慈善事业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发展环境逐步改善,全社会参与慈善活动的意识不断增强,具有中国特色的慈善事业发展格局初步形成。

其三,继续保障和改善需要社会关怀和帮助的广大老年人、残疾人、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体、受灾群众、困境儿童等群体的基本生活,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等群体的服务,对发挥慈善事业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补充作用增加了现实需求,为进一步发展慈善事业提供了广阔空间。

其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升社会文明水平,需要进一步发展慈善事业,以凝聚民族精神,培养公民的社会责任感,激发人们爱人类、爱社会、爱他人、爱自然、爱生命的情怀,营造团结互助、平等友爱、融洽和睦、乐于奉献的社会风气,促进社会和谐。

(二)基本原则

(三)主要目标

1.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得到落实,慈善事业依法有序健康发展。

3.公益慈善组织稳步发展,资源募集使用能力和社会公信力普遍提高,布局合理、类型齐全、分工明确、管理完善、公开透明、自主高效的现代慈善组织体系初步建成,慈善服务网点全面延伸到城乡社区。

4.专兼职结合的慈善工作队伍和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发展壮大,志愿者人数占总人口的比例显著提高,慈善行业成为吸纳社会就业、提供社会服务的重要方面。

5.政府监管、民间运作、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慈善事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慈善事业推动主体和运作主体权责明晰、分工协作,共同推动慈善事业发展。

到2015年,基本形成制度完善、作用显著、管理规范、健康有序的慈善事业发展格局。慈善事业在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方面的作用明显增强。推动慈善事业逐步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一致、与人民群众要求相适应。

推动出台慈善事业法、社会募捐管理条例、志愿服务条例等法规,推进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规的修订与实施,鼓励地方积极出台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法规政策,形成有利于慈善事业发展的多层次的法规政策体系。完善和落实社会募捐和捐赠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政策,保护公民、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对于境外向慈善组织捐赠的用于慈善事业的物资,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减征或者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以解决社会高度关注的公益慈善组织登记注册难、募捐资格不明确、募捐行为不规范、信息披露与公开透明机制不健全、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为重点,出台一批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为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促进慈善组织发展

加快慈善专业人才培养工作,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大型公益慈善组织,加快培养慈善事业发展急需的理论研究人才、高级管理人才、项目运作人才、专业服务人才、宣传推广人才等。大力推动慈善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工作,加强规范化培训教材的编写工作,设置有针对性的培训课程,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大力推进慈善工作者的在职培训,不断丰富其慈善工作知识,提高其工作技能。推动完善专职慈善工作者的人事、福利、薪酬和社会保障政策,增强公益慈善事业从业的吸引力,不断发展慈善工作队伍。抓紧制定慈善行业从业标准和职称评定标准,提升慈善行业水平和服务效能。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建立和实施、支持公益慈善组织更好地发挥社会作用。大力支持志愿者队伍建设,引导学校、机关、企业与公益慈善组织合作,鼓励各界人士参与社区和各领域的公益活动,促进志愿服务经常化、普遍化。健全志愿者权益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志愿者的注册管理、教育培训、时间积累、绩效评估、奖励表彰等相关制度,推动志愿服务广泛、深入、持久开展,满足社会各方面的需求。

加大政府对慈善事业的投入,采取项目资助、合同委托、社会招标等方式,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规模,拓展购买服务的领域,形成有序竞争、多元参与、共同发展的慈善服务供给格局。规范慈善募捐主体和行为,创新慈善募捐形式和载体,引导公众通过在线捐赠、慈善消费、慈善义演、义拍、义卖、义展等捐赠渠道奉献爱心,为社会公众参与慈善构筑平台、提供便利。支持富有公信力的慈善品牌,推进冠名基金、定向捐助等活动,不断扩大慈善资源。努力增加福利彩票发行量,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对慈善事业的投入,完善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机制。推进慈善组织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吸引更多国际慈善资源为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服务。

推行慈善信息公开透明制度,完善捐赠款物使用的追踪、反馈和公示制度;建立健全慈善行业信息统计制度,完善慈善公益信息统计平台,及时发布慈善数据,定期发布慈善事业发展报告。建立和完善以慈善业务年审为主要手段的监管制度,重点加强对信息披露、财务报表和重大活动的监管。鼓励开展慈善公开日(周)、利用互联网动态披露捐赠信息、捐赠人参与项目活动、聘请社会监督员、设立重大慈善项目巡视员等监督方式,提高监督的及时性与效率,更好地落实捐赠人、受益人、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动形成法律监督、行政监管、舆论监督、公众监督、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慈善监督管理机制,努力营造慈善事业监督有力、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切实履行民政部门职责

各级民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慈善工作服务管理机构,完善指导、服务、协调和监管机制,切实发挥组织协调职责,推动有关政策的制定与落实,为慈善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提供规范、高效、优质的服务。继续推动政府转变职能,委托公益慈善组织承办具体事务,为公益慈善组织发挥作用创造更大空间。加强对公益慈善理论的研究,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不断总结推广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经验,积极借鉴国际社会发展公益慈善事业的先进理念和经验,促进公益慈善组织加快发展,努力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慈善事业发展路径。

各地要参照《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切实抓好落实。要将慈善事业发展的关键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及时检查和评估纲要实施情况,对于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分析研究,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解决。各地各方面公益慈善组织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规范募捐行为,正确使用善款善物,广泛开展慈善活动,不断创新慈善活动的内容和形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社会公信力,不断增强服务社会的能力,为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