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完善师傅带徒弟制度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安全素质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中央企业: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一定要站在安全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师傅带徒弟制度在职工安全技能提高和安全行为养成中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出实效。 二、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完善师傅带徒弟责任体系及工作制度 四、完善师傅带徒弟工作机制 五、完善师傅带徒弟工作的保障措施 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制订师傅带徒弟实施方案,全面部署,重点突出,整体推进。要从政策、资金和工作条件等方面,为制度落实提供必要的支持,确保取得实效。 (二)资金保障。 企业每年可从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提取适当比例,专款专用,也可从有关技术攻关项目或安全费用中列支,用于实施师傅带徒弟制度。 (三)指导监督。 各企业要把师傅带徒弟作为加强企业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重要途径之一,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工作到位。定期开展师傅带徒弟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不断推进师傅带徒弟工作的规范化。 有关部门和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强协调配合,强化对所辖地区企业特别是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师傅带徒弟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好师傅带徒弟工作要求。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把师傅带徒弟工作纳入安全监管监察的工作内容,加强对企业师傅带徒弟工作的监督检查,适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检查。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业要注重总结和推广企业师傅带徒弟工作中涌现出来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师傅带徒弟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进一步营造尊重人才、崇尚技能、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推动师傅带徒弟制度的不断创新和完善,为实现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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