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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资格考试认证管理规定(暂行)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1-04
摘要:安全资格考试认证管理规定(暂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考核发证机关)负责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安全资格考试认证管理工作。 第二章 考试机构 省级考核发证机关负责省级考试中心和考


安全资格考试认证管理规定(暂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考核发证机关)负责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安全资格考试认证管理工作。

第二章  考试机构

省级考核发证机关负责省级考试中心和考试点的建设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委托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以下称市级考核发证机关)负责考试分中心和考试点的建设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安全资格考试管理工作。

(一)组织审定并发布安全资格考试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规定;

(二)负责指导、检查全国安全资格考试管理工作,评估考试质量;

(四)其他有关工作。

(一)起草安全资格考试规章制度;

(二)承担各类考试大纲、考核标准的编写工作;

(三)承担国家考试题库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起草考试中心和考试点建设标准和评估指标,指导省级考试中心和考试点建设工作;

(五)承担全国安全资格考试信息化建设及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六)承担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试工作;

(七)其他有关工作。

(一)组织制定本地区安全资格考试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规定;

(二)负责审定和发布地方考试题库;

(三)监督、指导省级考试中心、考试分中心、考试点工作;

(四)组织考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五)监督、指导省级考试中心和分中心工作;

(六)其他有关工作。

(一)起草本地区安全资格考试工作制度;

(二)承担地方题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三)承担本地区安全资格考试信息化建设及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定期向总局考试中心上报考试数据;

(四)指导考试分中心和考试点的建设工作;

(五)承担本地区安全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工作;

(六)其他有关工作。

(一)负责考生报名及考试资格审查;

(二)负责向上级考试中心提出考试申请并报送相关资料;

(三)负责向考生发放准考证、公示考试成绩;

(四)按规定交纳考试费;

(五)承担安全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工作。

综合能力考试采取案例分析和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实际操作考试采取现场实际操作或模拟操作的方式进行。

(一)不严格履行检查职责,让不具备考试资格的人员参加考试的;

(二)不严格执行考场纪律,致使考场混乱的;

(三)参与作弊的;

(四)其他不履行职责行为的。

(一)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二)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

(三)扰乱考场秩序不听劝阻的;

(四)其他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

第五章  审核发证

第六章  考试题库管理

第七章  信息化管理

全国安全资格考试网络平台投入使用之前,已建成安全资格考试平台的,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统一的数据交换标准,上传考务数据,与全国安全资格考试网络平台实现对接。

第八章  考试收费

各级考试中心和考试点要规范考试费用的管理使用,严格“收支两条线”,按规定及时将考试费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缴入财政专户。

第九章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