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网站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坚果炒货食品》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坚果炒货食品》等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2年6月30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附件4)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部。 传 真:010-67711813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坚果炒货食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2.《粮食》(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3.《巧克力及其制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