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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劳动合同(样式一)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22
摘要:集体劳动合同(样式一) 本合同由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第二条 工会代表公司
集体劳动合同(样式一)
  本合同由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第二条 工会代表公司职工(以下简称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原则,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协调这种关系。
  公司用以和职工个人确定劳动关系的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三条 本合同是双方遵守的共同准则。
  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第四条 公司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利。公司制定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均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工会有义务支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促进公司发展。
  
  

第二章 职工聘用


  第五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
  
  第六条 公司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公司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的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
  
  第七条 公司制订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八条 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章 工作日制度


  第九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法定标准,实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
  
  第十条 公司应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
  因生产经营需要加班加点以及在公休日、法定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并按劳动法规定支付职工加班加点工资。
  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支持职工拒绝执行。
  
  第十一条 公司执行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制度。公司在制订本公司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四章 工资和津贴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和实际需要,确定本公司工资制度,并发放各类专项津贴。
  
  第十三条 公司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公司决定。
  公司在做出上述决定时,应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第五章 职工福利


  第十四条 公司按规定每月提取工资总额    %的福利费用和   %的职工医疗费用,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   %的福利奖励基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不得挪作他用。其中用于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协助公司合理安排使用,公司应定期向工会提供该项基金使用情况报表。
  
  第十五条 公司有责任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膳食、医疗、托儿、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公司经济相适应的福利。
  
  第十六条 公司各项重大福利的设置、标准、实施办法,或由公司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需双方同意后实施。 
  
  

第六章 劳动保险


  第十七条 公司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十八条 职工一般每年应进行体检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种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专项体检。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实行养老、医疗补充保险制度。
  
  第二十条 工会协助公司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
  
  

第七章 劳动保护


  第二十一条 公司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第二十二条 工会支持公司劳动保护管理,配合公司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
  工会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公司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公司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四条 公司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条件的资金。每年由公司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落实资金,组织实施。
  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讨论并监督实施情况。
  
  第二十五条 公司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支持公司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行为的惩处。
  
  第二十六条 公司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职工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建议。
  
  

第八章 教育与培训


  第二十七条 公司按期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帮助职工获得和提高文化及职业技能。公司教育管理机构负责职工的教育及培训。公司按年度向工会通报教育基金使用情况。
  
  

第九章 纪律与奖惩


  第二十八条 公司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
  公司有权依据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决定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
  
  第二十九条 公司对于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产品开发、技术改革、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有权分别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三十条 公司对于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警告、通报批评、记过、记大过、留厂察看等行政处分,情况严重的可以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征求工会意见,听取被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由公司作出决定。开除职工,事先应经工会参加处分决定会议。
  工会认为不合理的,有权得出异议,与公司协商解决。
  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公司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时,须征得工会同意,并依法定程序办理。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