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顾问聘请合同
甲方:x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xxx 地址: 身份证号: 现经双方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公司品牌顾问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职权 1、 甲方有权聘请或解聘乙方为甲方的品牌顾问; 2、 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3、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职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本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4、甲方对乙方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有权要求乙方予以纠正。 二、甲方的义务 1、支持乙方依本协议书的授权开展工作; 2、按时足额地给乙方发放顾问费,在乙方任品牌顾问期间每月顾问费为人民币两千元整。 三、乙方的工作范围 1、 负责公司的形象策划、品牌宣传,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 2、 论证并制订公司的营销策略; 3、 完善并实施公司的营销方案; 4、 拓展公司的经营客户; 5、 构建并维护公司的销售网络; 6、 建立并完善公司营销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7、公司总经理授权的其他工作; 四、乙方的义务 1、勤勉尽责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内的各项事务; 2、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3、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4、履职时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及时总结、调整公司的营销工作,乙方承诺确保公司 年度达到年销售额 万元以上, 年度达到年销售额 万元以上, 年度达到年销售额 万元以上。 五、聘用期限: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公司品牌顾问的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六、奖励措施 1、乙方全面开展约定的工作,切实履行约定的义务,甲方以年营业额的1%作为奖金奖励乙方,上述奖励在 支付,个人所得税由乙方承担。 2、乙方协助甲方在 年年底前达到公司年销售额: 万元以上,甲方股东赠与乙方5%的公司股份;如年销售额 万元以上,甲方股东赠与乙方 %的公司股份;如年销售额 万元以上,甲方股东赠与乙方 %的公司股份;如年销售额 万元以上,甲方股东赠与乙方 %的公司股份。 七、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疏于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取消对乙方的各项奖励措施。 2、形象策划、品牌宣传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严重损害甲方品牌知名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取消对乙方的各项奖励措施,并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营销计划、营销方案出现重大失误,造成公司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取消对乙方的各项奖励措施,并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不论何种原因,公司未能完成乙方承诺的年度销售额,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取消对乙方的各项奖励措施。 5、甲方无故未按时足额地发放顾问费,无故未兑现本协议约定的奖励措施,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诉诸甲方所在地法院。 九、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