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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外国家不应破坏地区规则和秩序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孙燕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5-25
摘要:《 人民日报 》( 2016年05月25日 03 版) 本报北京5月24日电 (记者姜波)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24日就美国总统奥巴马在越南演讲时关于南海问题的言论回应称,域外国家应该尊重地区国家维护本地区和平稳定的努力,而不应破坏地区规则和秩序,扰乱地区和平稳

《 人民日报 》( 2016年05月25日 03 版)

本报北京5月24日电 (记者姜波)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24日就美国总统奥巴马在越南演讲时关于南海问题的言论回应称,域外国家应该尊重地区国家维护本地区和平稳定的努力,而不应破坏地区规则和秩序,扰乱地区和平稳定。

当日例行记者会上,有记者问,美国总统奥巴马24日在越南演讲时提到南海争议问题,表示美国虽然不是主权声索方,但仍然会和伙伴国共同维护航行自由、地区秩序,无论国家大小都应该确保其主权不受侵害,大国不应威胁恐吓小国。你对奥巴马总统的表态有何评论?

华春莹就此作出三点回应。她说,首先,美方每一次提航行自由问题时,应该首先搞清楚一个概念,它所说的航行自由到底是各国依据国际法所享有的真正的航行自由,还是美国军舰军机所专享的“横行自由”。如果是前者,我们当然举双手欢迎,而且坚决支持;如果是后者,我认为国际社会都不会答应。

第二,中国与东盟国家就谈判协商解决争议,共同维护南海地区和平稳定达成了一系列双边协议和地区共识,构成了南海地区规则和秩序的重要根基。域外国家应该尊重地区国家维护本地区和平稳定的努力,尊重地区国家根据国际法确立的地区规则和秩序,而不应该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威胁南海沿岸国主权和安全,破坏地区规则和秩序,扰乱地区和平稳定。

第三,我注意到美方,还有个别国家,最近老是把国家大小挂在嘴边。我们认为,国家大小不应该是判断一个国家有没有理的唯一或最主要依据。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已经与14个陆地邻国当中的12个依据历史事实和国际法基本准则,通过双边磋商和谈判,划定和勘定了共同边界。就面积而言,这12个国家中有5个国家小于现在与我们在南海问题上争议比较突出的菲律宾;就人口而言,有10个国家小于菲律宾。

“这说明国家大小并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在于当事方有没有诚意和决心通过共同努力,通过谈判和协商,解决彼此之间存在的争议。”她说。

域外国家不应破坏地区规则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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