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首尔5月5日电 记者单士磊 据韩国媒体报道,韩国自今年9月起,在不明确告知受众如何获得对方电话号码的情况下,企业胡乱进行电话推销活动将被禁止,违反规定者经举报后将被处罚。 韩国广播通讯委员会5日表示,韩国《信息通讯网络法》修正案将于今年9月23日开始施行。根据规定,企业若利用电话进行商品推销,通话时必须先明确告知对方是如何得到对方的电话号码,才能向对方推销商品。否则,受众可将此视为电话骚扰行为,举报经查实后,推销企业将被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根据新规定,如果某公司曾把产品卖给消费者,在双方形成买卖既定事实关系的6个月内,该公司若想继续向消费者电话推销同类商品,则不用事先向对方解释“个人信息”的获知渠道。例如,某消费者曾呼叫并成功使用过某公司的代驾服务,那么该代驾公司在之后的6个月内可以直接向消费者回访或推销该公司的代驾服务业务。 韩国广播通讯委员会相关人员表示,对《信息通讯网络法》进行相应修改,是为了确保消费者个人信息被正当使用的知情权。希望通过新法案的正式施行,能够减少电信金融诈骗等不法团伙恶意使用国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