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境外司法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伊韩总统签署多项合作协议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孙燕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5-03
摘要:新华社德黑兰5月2日电(记者穆东)正在伊朗访问的韩国总统朴槿惠2日同伊朗总统鲁哈尼举行会谈,双方签署了19项合作备忘录。 据伊朗媒体报道,朴槿惠与鲁哈尼在会谈中就韩伊两国合作事宜深入交换了意见,双方就在能源、金融、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教育

新华社德黑兰5月2日电(记者穆东)正在伊朗访问的韩国总统朴槿惠2日同伊朗总统鲁哈尼举行会谈,双方签署了19项合作备忘录。

据伊朗媒体报道,朴槿惠与鲁哈尼在会谈中就韩伊两国合作事宜深入交换了意见,双方就在能源、金融、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教育、科技以及医疗卫生等多领域开展合作签署了19项合作备忘录。

双方还签署了海运协议,意在加强两国海运合作。1996年,伊朗曾就海运合作事宜建议与韩国签署海运协定,后因遭遇国际制裁,相关进程被搁置。

报道称,朴槿惠与鲁哈尼会谈时一致同意促进韩伊企业交流,商定互派企业代表团、互换投资信息,并共同创造投资机会。两国领导人表示,伊韩签署合作协议有助于促进两国经贸交流,将两国贸易规模提升至伊朗遭国际制裁前的水平。

应伊朗总统鲁哈尼的邀请,朴槿惠1日开始对伊进行为期3天的国事访问。

责任编辑:孙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