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境外司法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中斯认为相关海上问题应通过建设性对话解决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孙燕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4-12
摘要:《 人民日报 》( 2016年04月12日 03 版) 本报北京4月11日电 (记者姜波)外交部发言人陆慷在11日举行的例行记者会上表示,斯里兰卡总理访华期间,中斯双方发表了联合声明。中斯双方一致认为,相关海上问题应当通过相关方之间的友好协商和建设性对话妥善

《 人民日报 》( 2016年04月12日 03 版)

本报北京4月11日电 (记者姜波)外交部发言人陆慷在11日举行的例行记者会上表示,斯里兰卡总理访华期间,中斯双方发表了联合声明。中斯双方一致认为,相关海上问题应当通过相关方之间的友好协商和建设性对话妥善地加以解决。

有记者提问,近日,在斯里兰卡总理访华期间,中国和斯里兰卡两国政府发表联合声明,其中涉及南海问题。请中方介绍相关情况?

陆慷表示,斯里兰卡总理访华期间,中斯双方发表了联合声明。中斯双方一致认为,相关海上问题应当通过相关方之间的友好协商和建设性对话妥善地加以解决。实际上,这跟中方一贯主张的政策、原则立场是一致的、吻合的。对南海问题这样本质上是主权归属和海洋权益争端的问题,个别国家试图通过强制仲裁这样的方式来推动解决,第一不利于本地区和平稳定,第二从长远看在国际法实践上也是有害的,因此中方坚决反对。

责任编辑:孙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