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制日报记者 赵丽 2014年年中,胡凯接到一通来自美国的电话。来电者是他同学的妻子,也是同校师妹郑倩。 在2013年的一次同学会上,郑倩得知,胡凯既有经济实力又有移民计划。电话中,郑倩开门见山问胡凯是否打算在美国买房。考虑孩子日后可能出国读书,又能投资美国房产,胡凯觉得这提议可行。 通电话一个月后,胡凯前往美国。郑倩带着胡凯四处看房,但郑倩所到之处,却与胡凯想象的全然两样:一大片地中孤零零地耸立着一栋房子,城区没有合适的房源。没有找到合适的房子,胡凯很快就回国了。 第一次看房十天后,郑倩又打来电话说,有一栋美国银行拍卖的法拍屋,价格便宜。胡凯没有多问,习惯性地压价,并表示可以全额支付现金。 过了两天,郑倩说银行同意了,让胡凯打款到美国某个政府规定账户,然后由她负责把房屋出租。 出租并非立马就能办好,半年后,房子才被出租。郑倩对此的解释是,她必须先拿到养老院的营业执照。 与此同时,胡凯收到了租赁合同,上面注明房产税、房屋维修费、花园打理费等皆由胡凯支付。秉承做生意不拘小节的胡凯,并没有在意那些小数字,爽快地签了字。 不过,这些小数字却让胡凯在今后有了大麻烦。 就在胡凯以为可以坐等收租金之时,等来的却是一封满是数字的邮件。原来,胡凯购买的这栋房屋由于是法拍屋,疏于保养,状况并不好,需要一大笔维护费用。 对此,郑倩的解释是法拍屋一般都是在亏本状态下出售的,所以维护在所难免。 想着赶快维修后出租,胡凯勉为其难交了钱。 不久之后,账单又来了。 这次是所谓的代管费用。不过,郑倩也给了很详细的介绍:美国的房屋租赁政策非常严格,一般只能按卧室出租,租客如果投诉水、电、煤气方面的问题,屋主必须在一定时间内解决。租客如果无法按时缴费,屋主也要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如果本人不在购房地,通常需要找专业人士代为协调租客问题和每月收租等,其代管费用一般是租金的5%至6%。 眼看前期的租金就快所剩无几,胡凯开始寻思卖房。 几个月后,郑倩发来的信息让胡凯下定决心卖房——由于房子是在“穷人区”,租客已经好几个月没有支付租金了。委托管理的当地中介公司也无可奈何,让胡凯亲自去一趟。 难道真的飞过去打官司吗?对于房屋被“白住”,胡凯颇为无奈,“如果倒手卖掉,还要支付6%的中介手续费,那就亏大了”。 郑倩见状,说自己贷款买下来,让胡凯等她筹备资金。 贷款的过程几经波折。郑倩说个人贷款需要房主的卖房意向书。繁杂的法律文书和合同,对于只是略懂英文的胡凯来说简直如“天书”。他在听完郑倩的解释后,直接在她递过来的文件上签了字。一个月后,郑倩说银行拒绝放贷,胡凯要求拿回自己的签字意向书。不过,这时的郑倩却失联了,电话无人接听将近两个月。 胡凯决定自己找中介把房子卖掉。通过朋友,他在美国当地找了名华裔房产经纪人,简单说明情况后,胡凯请对方确认房屋信息,挂牌出售。对方的一番话让胡凯惊出一身冷汗——“房屋所有人已经是你以前的委托人了,你签了无偿赠送证明”。 而房产经纪人接下来的话,更令他震惊——这样的案例,除了花费时间和钱打官司,别无他法。 无奈之下,胡凯只得聘请律师在美国起诉。半年后,经过多轮质证,法官终于在胡凯胜诉的判决书上签字,判决胡凯无偿赠予的签字无效,郑倩归还房子,并赔偿20万美元,罚款7.5万美元。 此时的郑倩既没有钱请律师上诉,也没有钱赔偿。整个诉讼过程,包括多次往返的费用,胡凯花掉了将近10万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