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境外司法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韩29名慰安妇受害者提起违宪之诉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孙燕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3-31
摘要:□ 法制日报驻韩国记者 单士磊 近日,韩国国内就去年底韩日政府间签署“慰安妇问题协议”是否违宪问题的讨论持续发酵。 就在本月29日,韩国慰安妇受害者和律师团队已正式向韩国宪法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裁定“协议”无效。 宪法法院已受理 据韩国媒体报道,名为

□ 法制日报驻韩国记者 单士磊

近日,韩国国内就去年底韩日政府间签署“慰安妇问题协议”是否违宪问题的讨论持续发酵。

就在本月29日,韩国慰安妇受害者和律师团队已正式向韩国宪法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裁定“协议”无效。

宪法法院已受理

据韩国媒体报道,名为韩国“民主律师协会”的律师组织主动代理29名慰安妇受害者、8名已故慰安妇的遗属对韩国政府提出诉讼。其诉讼理由为韩日政府间2015年底达成的“慰安妇问题协议”侵害了受害者宪法所赋予的财产权、人格尊严等基本权益,请求宪法法院予以裁定。韩国宪法法院已受理了此案,并指定金昌钟宪法大法官担任主审。

原告律师团队认为,慰安妇受害者20多年来一直要求日本政府作出法律上的赔偿,韩国政府本应该尽力为这些受害者争取权益,寻求日本政府的正式赔偿,但是去年底政府为了尽快与日方达成协议,却在韩日协议过程中将这些受害者排除在外,而且事后也未向受害者如实说明协议内容。根据韩国《宪法》第10条、第21条和第27条第1项之规定,“国民享有的(当事人)参与权和知情权不容侵犯”,韩国政府在达成“协议”过程中明显使受害者的财产权、人格尊严及接受政府外交保护的权利均受到侵犯,涉嫌违宪。

律师团强调称,韩日外长于去年12月28日“协议”达成后共同声明,日本公开道歉承认日本政府责任,为慰安妇受害者提供10亿日元的慰问基金,并且表示到此两国就慰安妇问题达成“最终且不可逆的”解决。但是,该基金不仅至今没有成立,而且日本政府前不久又在联合国提出“没有发现强制带走慰安妇的证据”的反复立场。

韩国宪法法院曾于2011年8月作出判决,认为政府有协助受害者清除向日本政府寻求正式赔偿障碍的义务,律师团成员认为此“协议”中韩国政府有明显“不作为”之嫌,是严重侵害了受害当事人基本权利的“政治妥协”。

首脑会晤将讨论

在当前韩国国内热议“韩日慰安妇问题协议”的情况下,韩国总统朴槿惠31日将出席在美国华盛顿召开的核安全峰会,而且根据韩日外交安排,其间朴槿惠将与日本首相安倍晋三举行首脑会晤。届时,韩日首脑就慰安妇问题将会传达出何种信息,必将再次引起韩国媒体的瞩目。

韩国媒体援引日本《朝日新闻》的一篇报道称,韩日首脑会谈肯定会就“慰安妇问题协议”今后如何履行、如何更有效更彻底解决该问题而进行协商。但韩国媒体更关注的是,在首脑会谈时,朴槿惠总统是否就当前国内媒体舆论关注的焦点向日方进一步表达“强硬”立场,要求日本政府作出在慰安妇问题上不要再出现反复的承诺。

但值得注意的是,虽然韩国社会反对的呼声高涨,但政府就此问题并未表现出丝毫退缩,仍坚持原有立场。

韩国外交部发言人赵俊赫29日在例行记者会上就慰安妇受害者对政府提起诉讼一事表示,政府已作出了尽可能听取受害者意见的努力。虽然目前外交部还未收到宪法法院的正式传票,但若接到文件政府将按照原有立场根据法律程序进行处理。

目前,韩国国内呼吁“‘韩日慰安妇问题协议’无效,要求重新谈判”的民间抗议活动不断。韩国挺身队对策协议会共同代表金善实(音)表示,“希望韩日首脑会谈不要再达成不负责任的协议,日本政府应切实尊重慰安妇受害者的意见,并根据国际人权标准,承认‘强制带走慰安妇’的事实,对此表示谢罪并从法律上作出正式赔偿”。法制日报首尔3月30日电

责任编辑:孙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