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东京2月29日电 记者冀勇 日本东京检方29日以涉嫌过失致死伤罪,向东京地方法院强制起诉2011年3月福岛核事故期间东京电力公司的3名高管,追究其刑事责任。这是福岛核事故后首起涉及该事故的刑事诉讼案。 根据检方刑事诉状,这3名前高管在预见福岛核电站可能因海啸受淹的情况下,未采取恰当安全防护措施,造成核电站发生氢气爆炸,致使爆炸现场13人受伤,并导致核电站附近一家医院44名入院患者被迫疏散,后因病情恶化死亡。 据当地媒体报道,3名被诉高管否认对核事故负有责任,他们将在审理中做无罪申辩。 由福岛核事故受害者组成的“福岛核电站起诉团”从2012年起就要求东京检方刑事起诉对该核事故负有责任的东电高管,但检方两次做出“不予起诉”结论。在起诉团申请下,东京第5检察审查会2015年7月决定强制起诉3名东电前高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