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侨报》报道, 9月26日,纽约州长葛谟签署一项新法案,将对那些在公共交通系统中强行碰触他人者实施更加严厉的惩罚。 根据NBC报道,周六获得州长签署的这一法案规定:在纽约州大型公共交通运输系统中强行触摸他人者,一旦被判有罪,最高将面临长达1年监狱囚刑。在此之前,违法该法者最严厉的判处为3个月监禁。 新法规称,为满足行凶者的性欲或侮辱受害者,被告人强行对他人实施性接触的行为可被定罪。无论这种性接触是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隔着衣服),被告人均可遭到控罪。 葛谟表示,当有人实施不当淫秽行为时,由于地铁过于拥挤,受害乘客无法逃脱“咸猪手”,只能无奈受到侵犯。 对此,广大民众希望新法案将震慑住地铁色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