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
去年12月7日,日本《保密法》通过引发民众抗议。(资料图片) 将与外交、国防、反恐、反间谍相关的敏感信息界定为“特定秘密” 新华社电 日本内阁14日通过一项有关《特定秘密保护法》的政令,公布特定秘密的界定和解除标准,并宣布这项法律定于今年12月10日正式生效。不少民众担忧,由政府界定会扩大特定秘密的范围,可能侵犯公众知情权和新闻自由。 安倍政府去年12月不顾质疑和批评,强行颁布旨在严惩泄露国家机密的《特定秘密保护法》。根据这一法律,与外交、国防、反恐、反间谍相关的敏感信息都可以界定为“特定秘密”,内阁大臣等政府部门主管官员可以决定哪些是特定秘密。 当时一项民意调查结果显示,70.8%的调查对象对《保密法》感到忧虑,82.3%的人则要求修改或废除这一法律。 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菅义伟说,公布《保密法》运用标准将使这项法律更加合理应用。他对媒体记者说,政府将尽力消除公众对这一法律的顾虑。 根据最新的《保密法》运用标准,可被指定为特定秘密的情报分为外交、国防、反恐和反间谍四大类,细分则可分为55个项目。 其中,潜艇、飞机、武器弹药研发信息和性能、利用无线电波和卫星搜集的情报及图像、外国政府和国际机构提供的信息等都可被列为特定秘密。 运用标准中写道,政府将尽量缩小秘密范围并缩短保密时间。但反对者批评说,这一规定形同虚设。因为《保密法》中已规定,“一旦泄密可能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的情报”都可被指定为特定秘密,将扩大入选情报范围。 (张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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