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据《法律家》报道,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于3月24日作出裁定,将不对美国第三巡回上诉法院就特拉华州州政府资助的商事纠纷仲裁问题作出的判决进行审查。原判决认为,该州相关法律条款关于法官秘密主持仲裁的规定违反了宪法第一修正案,但此条款的违宪并不影响该法律其他条款的效力。该法院指出,判决所依据的是仲裁程序游离于公众视野之外这一事实,而不是法官主持仲裁这一制度的其他问题。2009年,为提升特拉华州在解决商事纠纷方面的声望,该州通过了《纠纷解决法》修正案。2011年,“政府公开联盟”针对其中的法官不公开仲裁问题提起诉讼,认为相关规定违反宪法。联邦最高法院作出裁定时并没有说明任何理由。 从世界范围内来看,仲裁逐渐成为使用频率越来越高的纠纷解决方式。随着仲裁方式的日益广泛应用,为当事人带来了更多样化的法律选择,也带来很多争论。2012年,某律师事务所的一位合伙人莎菲克·加木斯专门对国际仲裁的成本和收益进行了计算,并与传统的诉讼程序作了比较,最后得出结论认为这两种纠纷解决方式中,并没有哪一种具有决定性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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