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1-3 21:21:17 国际在线消息:由印度尼西亚国会一个特别小组负责草拟的新国籍法案于10月31日正式定稿,内容不再有歧视性的任何条款。而新国籍法案一旦获得通过,长期困扰外裔(华裔)公民的印尼国籍证问题可望迎刃而解。 据悉,将取代旧国籍法(即1958年第62号法令)的新国籍法案规定,在印尼持续居住5年以上或不持续居住达到10年以上的外籍夫妇,所生子女将自动成为印尼公民,无须办理印尼国籍证。这意味着他们在入学或向政府机关办理各种证件时,也不必再出示家长的国籍证,只要具备注明他们是在印尼出生的出生证及身份证就够了。今后必须拥有国籍证的人士,是打算加入印尼籍的外国人。 背景: 由于现行国籍法规定,每名外裔(华裔)公民必须执有国籍证,结果外裔(华裔)公民在办理护照、土地证或其他证件以及子女入学时都须出示国籍证。这项条文使华裔公民不堪其扰,数十年来华裔公民在办理国籍证时,成为司法部门官员索贿与敲诈的对象。 自从印度尼西亚实行改革开放后,华人社团和人权组织曾要求取消国籍法的歧视条文,但结果是没有下文。 前总统苏哈托曾于1996年颁发第6号政令,规定外裔(华裔)公民子女不须再拥有国籍证,只具备出生证即可,但这项总统政令没有真正获得落实,因为国籍法有关条文没有取消。 瓦希德上台时,曾向国会提交一项新国籍法令草案,但某些内容仍隐含(本地出生的)外裔(华裔)公民须持有国籍证,由于受到国会改革派反对而遭驳回,后来国会主动成立特别小组起草新国籍法案。 小组成员布迪阿齐对媒体指出,新国籍法案的主要精神,是取消旧国籍法的歧视条文和更关注人权,如旧法规定印尼籍妻子与外侨结婚后,她本人和子女自动成为外国籍,但新法则作出相反规定。他说,小组广泛接受反歧视运动和人权组织提供的意见。(刘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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