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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修宪得不偿失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1-06
摘要:日本修宪得不偿失 2007-5-22 日本修宪得不偿失 近日,旨在确定修改宪法程序的《国民投票法案》在日本参议院获得通过。这是自1947年现行宪法实施以来日本首次对修宪程序进行法律认定,标志着日本在修宪道路上迈出了实质性一步。用首相安倍晋三的话说就是

 




日本修宪得不偿失

  2007-5-22


日本修宪得不偿失 

    近日,旨在确定修改宪法程序的《国民投票法案》在日本参议院获得通过。这是自1947年现行宪法实施以来日本首次对修宪程序进行法律认定,标志着日本在修宪道路上迈出了实质性一步。用首相安倍晋三的话说就是,日本“已经进入讨论新宪法时代”。

    战后60多年来,“修宪”一直是日本自民党内“非主流保守派”(鹰派)政治家的“夙愿”。众所周知,日本现行宪法(又称和平宪法)是美国人的“杰作”,也是当年日本首相吉田茂痛苦与聪明的“抉择”。它是罗斯福与邱吉尔商议后作出的对“好战国”日本的惩戒与制约,也是吉田茂等政治家苦思冥想后为战败日本寻找的一条“生路”,日本用丧失部分主权的代价换回了和平环境下的经济高速发展。广大日本人民痛定思痛后赞成走和平发展的道路,但修宪派对丧失防卫权耿耿于怀。岸信介是反“吉田路线”(即“战后体制”)的急先锋,他否定“旧安保”,坚持搞“新安保”,其建立“独立国家体制”的未了心愿而今正由他的后辈推进。安倍上台后的政治口号就是“摆脱战后体制”。

    所谓“修宪”,其核心是要修改现行日本宪法第九条,特别是其中有关“不保持陆海空军以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交战权”的内容。安倍在谈到修宪的三个理由时说:“第一,现行宪法的制定过程有问题,它是日本被占领时制定的宪法,因此不属于‘自主宪法’。第二,该宪法实施60载,已与时代不符,尤以第九条为典型。第三,亲手制定国家根本大法的决心与意志体现了开拓新时代的精神。”

    一个国家修改宪法本是无可厚非之举,但考虑到日本现行宪法制定的特殊历史背景以及战后日本对历史问题的认知,日本修宪问题在其国内外都是一个敏感话题。从目前情形来看,日本修宪恐怕得不偿失。首先,拥有和平宪法一直使日本人引以为豪,也得到国际社会的肯定,一旦将之抛弃,日本必将面临重新评价。修宪如若成功,日本成为“能进行战争的国家”,对于日本人民来说危险度也增大。其次,安倍想通过恢复行使“集体自卫权”与美国平起平坐的目的恐难实现,弄不好会被绑在美国的战车上“分身无术”。只要日美同盟存在,日本建立“独立国家体制”的愿望就只能是“望梅止渴”。第三,日本国内的护宪力量也不容小视。日本共同社5月14日、15日对全国进行的电话民意调查结果显示,57%的人赞成修宪,32.7%的人反对修宪。2005年4月,同类舆论调查的两组数据分别为61%和29.8%,这说明赞成修宪的人数在减少,反对修宪的人数在增加。

    宪法本来是主权者(国民)对国家权力进行制约的机制,但从日本自民党成立50周年之际公布的“新宪法草案”看,主要是强调“国家意识”,突出“爱国心”和“国防意识”,让人感到修宪的结果反倒是对国民进行制约,并不符合“立宪精神”。因此,日本在野党坚决反对参议院通过《国民投票法案》,认为“这是宪法史上最大的污点”,“将从根本上改变日本社会”,并且“为在海外行使武力开辟了道路”。日本将要迈向何方,确实令亚洲邻国担忧。毫无疑问,人们衷心希望日本继续走和平发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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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