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 坐在自家的炕头上,刘平高兴地给记者扳着指头算账:“去年淀粉厂收购马铃薯的价格是每公斤0.4元,比前年涨了4分钱。” 多收了几百元的刘平是内蒙古自治区武川县可镇三圣太村的村民,这里家家户户都种植马铃薯,家庭主要的经济来源就是马铃薯(土豆)。 在刘平看来,今年的土豆行情不错。也许他们并不知道,他和村民们已经成为国内首例涉农产品反倾销案的直接受益者。 4个多月前,国内17家马铃薯淀粉企业发起的对欧盟进口马铃薯淀粉的反倾销调查获得初裁胜利。2月5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公布了我国马铃薯淀粉企业反倾销案的终裁决定:认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倾销幅度为17%~35%,对我国的相关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 这是中国对欧盟涉农产品反倾销第一案。 小土豆引起国际大纠纷 2005年6月,从欧盟进口的马铃薯淀粉开始降价,当时国内相关企业已经注意到了这一情况,但由于降价幅度不大,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加上马上就要进入马铃薯淀粉生产季节(8月底至10月底),各生产企业都在忙着组织原材料准备生产。 同年8月,国内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刚刚开工,从欧盟进口的马铃薯淀粉到岸价突然从550美元/吨猛降到360美元/吨,最低时每吨折合人民币仅2800元。国内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很快发现,进口马铃薯淀粉的低价倾销已使他们陷入两难境地—如果打价格战,每吨要亏损1000多元,硬挺着不卖则产品大量积压,客户流失。 “国内企业不可能每吨卖2800元,这连买马铃薯的成本都收不回来。”内蒙古奈伦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周庆峰说。 周庆峰深知这个产业的重要性,它覆盖国内6个省区,直接惠及300万农户,“这些农户是老少边穷地区的农户,家庭主要的经济来源就是马铃薯。” 我国是世界马铃薯生产大国,由于人多粮少,淀粉工业起步较晚,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才起步。虽然起步晚,但我国马铃薯淀粉工业化加工的后发优势明显。从1998年起,我国的薯类淀粉工业生产进入了世界先进行列,国产马铃薯淀粉的质量也大部分达到或相当于欧洲产品水平。 2005年以来,国内马铃薯加工业的快速发展引起了欧洲同行业的密切关注。欧盟各主要生产企业采取倾销的不公平贸易方式大量低价进入我国市场。 “据我所知,欧盟的马铃薯企业在国内可以得到巨额的农产品补贴。”周庆峰认为,他们的倾销行为会严重破坏中国马铃薯淀粉市场的公平贸易秩序,同时国产马铃薯淀粉企业将面临大规模限产。 “保护和发展马铃薯产业,不仅仅是经济问题。”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办公室一位人士说,我国马铃薯产区主要分布在“三北”、“西南”老少边穷地区,马铃薯淀粉产业的兴起给产区的农民带来了脱贫致富的希望。但是,因欧盟马铃薯淀粉对华倾销,严重挫伤了种植马铃薯的农民和企业生产的积极性,不利于马铃薯种植和淀粉产业的良性持续发展。 光是材料就有一尺多厚 欧盟马铃薯加工企业曾经是中国同行的老师,中国的马铃薯加工企业正是循着他们成功的道路一步一步走到了今天。如今,老师成了对手。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反倾销规定,提出反倾销的行业必须达到全行业生产总量的60%以上,周庆峰马不停蹄地奔走于全国各家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说服他们参加反倾销申诉。 “当时大家都不太明白反倾销是怎么回事,我们在北京聘请了反倾销方面的专业律师。”周庆峰说,参与的企业很多,考虑到调查机关要实地核查企业的经营情况,申请的企业太多会拉长调查时间。最后确定了17家企业(约占国内生产总量69%)作为代表向商务部提起反倾销调查申请。 在规定时间内,3家欧盟马铃薯淀粉企业应诉。 由于欧盟马铃薯加工企业对世贸规则非常熟悉,它们找出的各种抗辩理由都切中要害,所以,中国企业能否提供有效数据、材料,成了能否胜诉的关键。 “它们提出一个借口,我们往往就需要用近20天来组织全国、全行业提供证据材料,对它们进行反驳。光是写的材料就有一尺多厚。”周庆峰说。 欧盟马铃薯加工企业提出,中国产马铃薯淀粉质量不如欧盟同类产品,欧盟销售到中国的马铃薯淀粉与中国同类产品相比具有差异性,因此不能算倾销。为此,中国企业提供了大量抗辩材料。“一方面我们通过企业自己出具的有关淀粉产品的检测报告,来说明我们的产品质量和欧盟进口产品质量是基本相同的,或者说是完全相同的,另一方面证明我们的机械设备、工艺水平、用途和用户基本上是相同的。” 2006年8月18日,商务部公布了对马铃薯淀粉反倾销的初裁决定,认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存在倾销行为,并且对中国相关产业造成了损害,根据各企业倾销幅度,征收35%至57.1%的保证金。 裁定拯救了行业 初裁决定使广大种植者备受鼓舞,同时,加工后的马铃薯淀粉价格全国普遍上涨20%左右。 “别看每公斤只涨了几分钱,意义可不一般。加工企业反倾销初裁获胜利,产品价格回升,马铃薯的收购价格才会跟着上涨。”周庆峰认为要不是反倾销成功,生产企业只能大规模限产,别说涨价,就是降价也没人来收这些马铃薯了。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马铃薯淀粉专业委员会认为,商务部的裁决和配套措施在新产季及时发布拯救了处于生死关头的国内马铃薯加工产业。 农业方面,各产区马铃薯销售价格普遍回升,每吨价格100元至140元,薯农收入提高了20%以上。据了解,近年来,因生产资料涨价,各种农产品每年销价也上涨20%左右,但在2005年,各地马铃薯厂家均无力提高收购价,农民要么不向工厂交售,要么只好遭受损失。 在加工方面,各地企业全面开工生产,开工率增加30%至40%。产品销售价格有较大回升,销售形势普遍看好,也极大地带动了交通运输业、服务业、养殖业、工业配套产业(电力、机械、包装)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了人员就业,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社会经济效益非常显著。 终裁决定公布后,有关企业再进口原产于欧盟的马铃薯淀粉时,应该向我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 (记者 李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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