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财长决定建立新的财政监督和执行体系
欧盟财长当晚参加了欧洲理事会常任主席范龙佩领导的加强经济治理专门小组第五次会议。范龙佩会后发表声明说,专门小组深入讨论了欧盟委员会将于29日提交的有关加强经济治理的立法建议,并就一些重要内容达成共识。 专门小组认为,欧盟未来除严格要求各成员国遵守欧盟《稳定与增长公约》中有关预算赤字的规定外,还将对成员国债务水平给予更多的关注。如果成员国出现债务超标,专门小组将严格责令其按规定削减。欧盟《稳定与增长公约》规定成员国的预算赤字不得超过国内生产总值的3%,债务水平不得超过国内生产总值的60%。 专门小组达成的另一项共识是,建立一套新的财政纪律执行体系,在可能的情况下,对违规成员国进行制裁的决定在“半自动的”的基础上进行,即如果成员国违反相关规定,除非多数成员国反对对其实施制裁,否则对违规成员国的制裁条款自动生效。 范龙佩在声明中说,未来欧盟还将建立一套新的宏观监督体系,监督成员国的宏观经济形势和竞争力,防止个别成员国出现经济发展失衡和经济泡沫危及欧元区和整个欧盟。 按计划,专门小组将在10月底前向欧盟领导人提交一份正式报告,提出一套指导未来相关立法工作的全面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