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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法院对当事人是否有权选择律师问题暂不裁判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1-05
摘要:人民法院报 据新西兰国家广播电台3月14日报道,新西兰上诉法院对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由于其无权选择出庭代理人而放弃接受法律援助一案暂不裁判。 该案起源于2010年的一项法律修正案。根据该修正案,为降低被指控的刑事罪名级别(但无力负担律师费)而寻求法律援助
人民法院报


    据新西兰国家广播电台3月14日报道,新西兰上诉法院对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由于其无权选择出庭代理人而放弃接受法律援助一案暂不裁判。

  该案起源于2010年的一项法律修正案。根据该修正案,为降低被指控的刑事罪名级别(但无力负担律师费)而寻求法律援助的被告人将被指定一名律师作为代理人而非由其自主选择代理人。

  去年5月,高等法院作出一项裁判,确定权利法案并未赋予接受法律援助的被告人部分或全部律师选择权。

  3名来自南奥克兰的被告人因不服在某刑事案件中申请法律援助后请求自主选择律师遭拒而提起上诉。本周三,他们的代理律师在上诉法院指出高等法院的这一裁判结果与包括欧盟法院在内的许多外国法院判例是相违背的。

  然而,一位公益律师指出,那些欧洲案件的具体情境与新西兰是不同的。在那些案件中,案件焦点是当事人是否享有选择律师的自由,而非当事人是否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

  去年,法律援助的相关法律被再次修订。鉴于此,上诉法院的3名法官正在考虑审理这起案件的必要性。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