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蒋惠岭 何 帆 编译 湖县(LAKE COUNTY)法院是美国伊利诺伊州的一家基层法院。湖县靠近密歇根湖,约有71万常住居民,辖区面积3544平方公里。湖县法院共有13位常任法官(每六年选举一次,由全县人民投票产生,换届时选票过60%方可续任)、24位助理法官(每四年为一个任期,由13位常任法官以投票形式任免)。湖县法院设有1个刑事庭、1个家事庭、1个未成年人庭和1个法律事务庭,另在当地设有部分派出法庭。 2009年1月1日,湖县法院发布了《湖县法院发展战略》。本期刊发的这份战略规划,是其参考全国州法院中心(NCSC)1990年7月制定的“初审法院工作评价标准”制定的,确定了湖县法院未来的发展目标和方向,对所有法官和工作人员都有约束力。同时这份战略是开放性的,可以根据司法工作发展的需要随时增补和调整。 ——法律文化周刊 一、本发展战略是如何制定的(略) 二、湖县法院的愿景 湖县法院将建设成为一个真正具有独立精神和权威地位的部门,做到公正公平执法,回应社会需求,保障权利自由,维护法律尊严,解释和适用法律,在湖县辖区内以和平、公正、有效的方式解决纠纷。湖县法院和湖县的司法制度应当具备精密的司法管理、先进的科技应用、发达的ADR机制(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从而为公众提供最佳质量的司法服务,赢得公众最大程度的理解、信任和信心。 三、湖县法院的使命 “为公众服务”是湖县法院的基本使命。湖县将建立并依赖公正、高效的司法制度,以法院卓越的司法业绩,维系公众对司法的理解、信任和信心。 四、湖县法院的信念 湖县法院的法官和工作人员坚信,为了完全实现公平正义,全面履行司法职责,该院必须按照“初审法院工作评价标准”的要求,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一)接近正义。司法可依,正义可得,而且让公众普遍相信司法可依,正义可得。 (二)及时快捷。公众相信法院会快捷、公正地履行其基本职能。 (三)平等、公正、廉洁。法院依据法律规定的正当程序,平等保护所有诉讼当事人,所作出的全部裁判的公正性都经得起检验。 (四)独立与问责。法院应当独立行使司法职权,避免受到政府其他部门的不当影响,高度负责地运用各类资源。 湖县法院坚信,如果各项工作都符合上述四项要求,湖县法院将实现下面的第五个目标: (五)公众信心与信任。如果法院能够提供充分的司法救济,及时快捷地处理案件,体现平等、公正与法律的尊严,保持独立,严格问责,便能获得公众对司法的信任,提升公众对司法的信心。 五、湖县法院的服务标准 长期以来,湖县法院一直致力于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让当事人享有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和平等保护,获得了很高的声誉。法院拥有一支深受本县人民尊重的杰出法官队伍,且法院的行政工作人员能力突出,经验丰富,提供了优质的司法服务。为了提升公众对司法的信任和信心——这也是民主社会井然有序的基石,湖县法院的法官和工作人员将按照以下标准履行各项司法职责。 (一)接近正义 1.司法公开。标准:湖县法院的诉讼程序和其他各项工作全部公开。 2.安全、易用和便利。标准:法院的硬件设施应足够安全,并能让所有人方便地使用。 3.有效参与。标准:在法庭面前,所有人都有机会有效参与到诉讼程序中,不受任何不当阻碍。 4.礼貌、回应和尊重。标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对待民众应彬彬有礼、一视同仁、积极回应民众需求。 5.适度的成本。标准:使用法院诉讼程序的成本——包括对金钱、时间或程序的衡量——应当合理、公正和适度。 (二)及时快捷 1.案件流程管理。标准:法院应当建立并遵循经过实践检验的案件流程,确保均衡结案。 2.严格执行预算。标准:法院应及时拨付资金,提供预算所要求的报告和信息,确保预算有效实施。 3.高效执行法律和程序。标准:法院应迅速及时、高效执行法律和程序。 (三)平等、公正、廉洁 1.公正、可信赖的诉讼程序。标准:诉讼程序应当严格依循相关法律、诉讼规则和既定政策。 2.陪审团。标准:陪审团成员应当在辖区内的民众中具有代表性。 3.法院裁判。标准:法院应审慎对待每一起案件,确保法律在相似的案件中得到统一适用,避免裁判过分不一致的情况。 4.明确性。标准:法院判决的表述应明确、清晰,确保判决能够得到准确执行。 5.执行的义务。标准:法院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判决得到执行。 6.制作和保存案卷。标准:法院所有判决和活动的卷宗应妥当无误地保存。 (四)独立与问责 1.独立和礼让。标准:法院应当保持司法的尊严,在处理与其他政府机构的关系时,应遵循礼让原则。 2.妥善利用公共资源。标准:法院应慎用公共资源,并向公众说明使用情况。 3.人事工作和决策。标准:法院应确保人事管理工作公正。 4.公众法制教育。标准:法院应当让社区了解本院所开展的各项工作。 5.回应社会需求。标准:法院应尽职尽责,对新情况和紧急事件应当有所预测,及时采取回应措施。 六、制定本发展战略考虑的趋势 (一)社会发展趋势(略) (二)经济发展趋势(略) (三)科学技术趋势(略) (四)政治和政策趋势(略) (五)上述趋势对湖县法院的影响 本地的人口情况、科技发展、政府工作的发展趋势对法院的影响也非常大。以下是最为重要的几项影响。 1.法院的案件量将会增加。案件类型将更趋复杂,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的工作负担将加重。 2.当事人未来的需求也将发生变化。例如,非英语国家人口、老龄人口、少数族裔、无律师代理的诉讼者会越来越多。这就要求法院的工作方式更加以人为本,更多地采取不同措施适应不同当事人多样化的需求。 3.法院现有设施已不适应未来的需要。尤其是院内可用空间和停车位已明显不足,法院的一些服务也不够到位。 4.公众将进一步期待法院的服务更加易用易得,让公众了解远程办理诉讼事务项目,也将进一步期待法院提供更优质广泛的项目和服务(例如,提供译员、照看儿童、自助和医疗服务)。为此,法院需致力于提供丰富的诉讼服务资源,拓展项目和服务,与行政部门有效配合(即提供传统上由行政部门运作的服务和项目)。 5.法院很可能将不断经受考验,在现有资源不变或资源减少的条件下,要更加提高效能,严格问责,加强监督制约。 6.与其他政府部门、司法系统相关部门和利益相关方的持续性协作将变得日益重要。 (六)湖县法院的优势与待改善的领域 优势: 1.高素质的法官和工作人员; 2.高效率的案件管理(如案件排期管理系统); 3.法院工作人员所提供的高质量服务; 4.不断改进的工作措施; 5.一系列广受好评的成就和创新,例如“儿童角”、电子审判手册、仲裁与调解中心、新任法官培训项目等。 待改善的领域: 1.硬件设施与科技应用; 2.与司法系统相关部门、利益相关方和公众的沟通与协作; 3.及时裁判,减少积案; 4.法院内部的沟通和信息共享(例如,法官之间,法官与行政管理层之间,管理层和工作人员之间,跨部门之间及部门管理者和部门工作人员之间); 5.法院、附属司法机构和服务提供者之间的系统整合和信息共享; 6.与巡回区书记官办公室合作以改进案件处理、档案完整和公共服务。 (七)发展机遇 1.提升对当事人的服务水准; 2.改善办公设施、办公条件和安保工作; 3.改善相关制度,提高效率; 4.争取、筹措追加拨款和资金; 5.向外延伸司法功能,教育公众; 6.制定计划,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 7.为法院工作人员提供提高水平的机会; 8.扩展项目和服务; 9.加强法院内部各部门之间的交流沟通。 七、湖县法院的各项战略和措施 战略一、制定并及时更新关于法庭数量需求和办公场所需求的办公设施规划。具体措施: 1.与湖县政府共同评估法院办公场所情况,确保修建刑事法庭大楼的资金到位。 2.完成少年法庭办公楼及保释工作场所建设。 3.增加法院的各个派出办公场所的审判法庭数量。 4.改善陪审员的膳宿条件,做好安全、安保、减压服务,确保其工作环境舒适、便利。 5.与巡回区书记官办公室合作,建立完善的档案保管设施,方便检索使用。 6.保证定期检查法庭设施,确保音响、照明设备正常。 7.引入生物认证技术,确保相关人员出入安全。 8.努力实现绿色、节能、高效。 战略二、继续完善法院网站,特别注重加强其互动功能,以便诉讼参与人可以在网上办理诉讼业务而不必亲自到庭。具体措施: 1.加强陪审团工作的网络化管理。 2.提供个案审理进度的查询,包括在保护隐私的前提下查询待审案件信息及案件受理情况。 3.在尽可能多的案件类型中采用电子方式提出申请。 4.改善在线自助资源。 5.提供多语种服务。 战略三、促进各派出法庭提供多样化的便民服务。具体措施: 1.制定曼德莱恩、帕克市和圆湖滩三地派出法庭的未来发展计划。 2.在派出法庭提供保释办理服务,设立书记官工作站以及离异父母子女探视区。 3.加强派出法庭的判决执行力量。 战略四、继续改进指示标识、号码簿、案件排期公示和前台接待员等服务,提升法院设施的使用便利度。具体措施: 1.在所有法院主要设施中扩增无线网络连接的覆盖范围。 2.在各个设施内的有效区域安装电子屏幕公示案件排期。 3.安装道路指引标识,方便公众使用法院的设施。 4.在法院主楼的南入口设立一个咨询台。 战略五、有效运用科技,打造更易得、安全、便利和高效的法院服务。具体措施: 1.在充分保护隐私安全的前提下,安装可供查询法院文件和待审案件信息的电子查询机。 2.扩大视频电话会议的使用范围,减少当事人、证人和被告亲自到庭的频率。 3.检视安保需求,采购适当设备和技术满足相关需求。 4.在少年法庭的入口安装一个交通信号灯。 5.与巡回区书记官办公室合作,实现罚金和有关费用的电子缴纳。 6.与巡回区书记官办公室合作,实现在充分隐私安全保护下允许在网上查询诉讼材料和待审案件信息。 7.采用先进的电子录音录像技术,提升诉讼服务水准。 8.改造及整合法院待审案件排期系统。 9.听取反馈意见,继续改进在线审判手册的编写。 10.与巡回区书记官办公室和湖县政府合作,建立性价比高、灵活安全、易于使用、便于维护的高新科技环境。 11.为法官、法院工作人员和律师提供并优化现有的自动化技术培训。 12.就法庭科技运用问题提供经常性的培训项目。 13.建立不需要额外书写或键盘输入、使用便利的档案保管与检索方案。 14.采用交互式语音应答系统,以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 15.在判前调查、人力资源和其他业务中采用电子签章。 16.采用项目管理、变化管理、风险管理和系统循环原则,以运行信息技术。 17.按照“初审法院工作评价标准”中确定的十项评价要求进行工作考评。 18.为诉讼费用和罚金缴纳提供更多缴纳方式,允许分期缴纳和信用卡支付,以提高履行率。 19.采取电子邮件或“界面传真”系统,提高送达、通知开庭的能力。 战略六、强化对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法院服务水准、信息化能力和职业水准。具体措施: 1.提供个人安保培训。 2.演练并改进应急机制。 3.建立多元文化、集体价值、组织价值及实施方案。 4.鼓励和支持外部培训机会,并使之常规化。 5.指定资深法官指导新任法官做好开庭排期管理工作。 6.实施法官的自我提高项目,包括组织法官到其他国家和地区访问。 7.提供通用及个性化的进阶培训和法官调任新部门前的岗前培训。 8.改进关于工作人员业绩考核的培训。 9.建立完备、及时的新员工岗前培训项目。 10.保证对法院安保人员的培训。 11.继续开展针对某专题或发展趋势的年度“司法培训日”活动。 战略七、实施案件流程管理,提高效率,减少拖延。具体措施: 1.采纳案件流程管理委员会的推荐方案。 2.减少当事人不必要的亲自到庭,有效运用科技手段。 3.拓展ADR项目并建立“合作式”ADR项目。 4.定期检视仲裁项目的效率和功效。 5.就成立综合性家事法庭进行调研,以处理所有离婚、未成年人、领养、监护权和其他相关类型案件。 6.增加诉前担保事务的资金投入。 7.合理安排家事和离婚案件的传唤时间,确保耗时较长的案件能够连续审理。 8.针对各种案件类型设立审理期限。 9.设立家事纠纷协调员的职位。 10.尽可能保障跨部门调用备用法官的方便性。 11.加强家事纠纷案件流程管理主任的职能,以协调社会调查、恶习或心理矫治、子女探视等工作。 战略八、改进面向无律师代表诉讼人的服务和项目。具体措施: 1.改进并分发诉讼指引手册。 2.在法院网站上增加自助服务功能。 3.与律师事务所合作建立转介程序,使聘请律师、需要廉价或免费法律建议的当事人能够得到帮助。 4.扩大无律师代表当事人扶助中心的项目和服务。 战略九、改进诉讼表格和程序,方便法官、法院工作人员和律师使用。具体措施: 1.聘请诉讼表格方面的专家协助检查现有表格中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2.开发更多形式的诉讼表格并把更多表格放在网站上。 3.制作支持多语种的表格。 4.创制在各类法庭可通用的法庭命令格式。 5.开发并应用提醒或确认电子程序,提升当事人在庭审和其他重要事项中的到庭率。 6.雇用掌握多个语种的员工以满足当事人的多样化需求。 7.推行图像化和资料管理技术。 8.检视档案管理与保存计划以确保其实施效果。 战略十、与有关部门、私营服务商合作,确保法官得到充分资讯以作出妥善裁断。具体措施: 1.与私营服务商之间建立互相转介心理健康、酗酒、家庭暴力等案件评估信息的畅通渠道。 2.与巡回区书记官办公室密切合作,解决法院档案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并制定工作质量标准。 3.推动与缓刑监督官、州检察官、公设辩护人、私营服务商、译员和私人律师之间关于法庭命令与转介的电子信息交流。 4.打造一个综合广泛的信息流通网络,以联系并服务于司法部门、相关机构和公众,加强信息流通。 战略十一、不断改善与外界的沟通交流,尤其是与公众、律师界、财政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联系。具体措施: 1.继续让公众和律师界参与到法官遴选工作中来。 2.制订统一方案,处理公众和律师界对法官的投诉。 3.明确提出法院对招收司法工作人员和非司法工作人员的需求。 4.将法律的发展变化及时告知有关方面。 5.修订向交通违规者发放的出庭程序指引。 6.与湖县政府、议员、市长、县区领导者、执法人员、教育者和私营服务商建立并维持稳固的联系。 7.定期向湖县政府和私营服务商征求反馈意见。 8.定期与刑事司法利益关联方会商,征求反馈意见并分析发展趋势。 9.积极与州及当地的律师协会沟通。 10.与湖县律师协会定期举办正式或非正式的聚会。 11.建立向媒体提供关于法院职能信息的项目。 12.扩展司法新闻发言人机构,增加员工,提供信息来源。 13.创设司法公共信息和教育日程表。与其他巡回区、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保持密切联系,以促进共同目标和利益。 14.鼓励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参与社区或民间活动。 15.每年至少主办一次湖县政务委员会会议。 战略十二、控制诉讼和法庭服务产生的费用,以保证当事人享有平等的寻求司法救济的途径。具体措施: 1.定期检视私营服务商的服务和收费。 2.告知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关于费用的构成及其对法院运作的影响。 3.保证到庭办事的每个人都能享受便利的停车位和公共交通。 4.继续提供免费的心理评估和咨询。 战略十三、持续改进法院运作及司法部门的服务。具体措施: 1.在各个部门和专门法庭对工作效率、新法适用和案件及时处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2.继续加强与陪审员的沟通,加大对陪审员工作性质和重要性的宣传力度。 3.调研陪审团一次开庭便可结案的可行性。 4.优化将陪审员与律师和当事人隔离的方案。 5.组建一个由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组成的委员会,检查法庭笔录是否准确及如何妥善保存。 6.跟进影响法院程序、裁判和运作的立法议案和判例法的发展。 7.检视员工数量是否适应向公众、律师、成年或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及时高效的服务,是否需要增加资源。 8.开发替代性惩罚项目(如每日行踪报告中心)。 9.检视额外的资金来源,例如拨款、基金和州或联邦资金。 10.打造灵活的组织结构,形成快速反应、发掘潜力的积极工作氛围。 11.设计并实施评分卡制度,以衡量法院运作的效能。 12.设计“私人组织—湖县政府—法院”的合作模型,实现服务效能最大化。 13.采纳更多“恢复性司法”措施。 14.基于当事人中老龄人口的数量增多的情况,要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以了解老年人的需求。 15.在适当条件下,增加与外部机构联合购买、共享服务。 八、如何实施本发展战略 考虑到未来将面临的不断增长的需求和压力,尽管资源有限,但湖县法院的发展战略仍然雄心勃勃。然而,坚持本战略所确定的正确方向,分清各项战略和措施的轻重缓急,对于法院今后继续提供高水平的司法服务是至关重要的。 该发展战略的圆满完成将有赖于法院领导层和全体工作人员的专注和毅力。特别要说明的是,作为未来发展蓝图的成功将部分取决于坚持正确的方向,整合法院财政和其他资源,确保依法裁判、科学管理、高效运转。为此,以下四点至关重要:1.加强宣传和沟通,为该规划争取支持;2.发动更多的法官、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参与到战略规划的实施中;3.定期检视该院的战略创新、项目、活动的进展;4.每年至少检视并修订该规划一次,亦可视需要随时修订。 (译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