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 新华网荷兰鹿特丹12月11日电(记者潘治 姜慧)为满足欧盟相关财政纪律,荷兰新任内阁在今年11月执政后修改了一批与经贸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关专家11日在此间举办的一场研讨会上对新华社记者说,这些涉及公司运营、财税制度等法律法规的修改,有利于促进中资企业进驻荷兰以及整个欧洲。 本次研讨会由荷兰最大律师事务所之一的荷兰昊博律师事务所和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研讨会专门为荷兰中资企业就修订后的荷兰《公司法》、国际贸易的增值税处理误区和挑战、荷兰最新的增值税法规变化等话题进行了研讨,荷兰各界人士及中资企业驻荷代表等近百人参加。 昊博律师事务所专家保罗·德弗里斯对记者说:“荷兰政府今年对《公司法》的修订是该法自1971年设立以来变动最大的一次。修订后的《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结构和形式等方面给予了足够发展空间。这给已在荷兰成立的公司带来很多便利,对即将在荷兰成立公司的中国企业来讲更是极具吸引力。” 荷兰经济部下属的国家外商投资局驻华代表纪维德坦言,持续蔓延的债务危机对欧洲整体投资环境确实有影响,但他从另外的角度分析说:“经济快速发展时,人们更多注重的是产品品牌效应,而眼下欧债危机导致荷兰出口下降、国内购买力下降,荷兰民众开始更加关注产品性价比,这为大批目前仍处于国际化初始阶段的中国企业提供了在国际经贸舞台上展示自己实力的机会,”他说,“荷兰希望以其地理优势、物流优势和税务优势吸引中国企业来荷投资。” 根据荷方最新统计数据,目前在荷兰注册的中资企业达347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