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2013年7月10日,美国纽约州南区地方法院法官裁决苹果公司共谋操纵电子书价格违反了《谢尔曼法案》与多项州法律,具体赔偿金额将在后续审理中予以确定。美国司法部指控苹果公司与主要出版商共同提高其电子书的价格。之前被共同起诉的5家出版商,桦榭出版集团、哈珀科林斯出版公司、西蒙与舒斯特出版公司、企鹅出版集团和麦克米伦公司,纷纷与政府达成协议而退出了诉讼。首席检察官助理比尔·贝尔(Bill Baer)认为苹果公司败诉的裁判是消费者的胜利。然而,苹果公司新闻发言人汤姆·诺伊迈尔(Tom Neumayr)仍然坚持否认指控,并表示公司已决定上诉。美国司法部在赔偿请求其他项目中,要求苹果公司建立反垄断合规项目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反垄断培训。 早在今年5月,法官丹尼斯·科特(Denise Cote)就表示美国政府会成功获得反垄断赔偿。2012年,美国司法部宣称苹果公司、桦榭出版集团、哈珀科林斯出版公司、西蒙与舒斯特出版公司、企鹅出版集团和麦克米伦公司共谋操纵电子书价格,以应对亚马逊的折扣定价策略,并计划在2012年4月对其提出指控,但法院于5月驳回了起诉动议。各界对赔偿协议的提出存有多种看法与意见,有评论认为美国司法部提起诉讼是“肤浅的”,如果亚马逊是为了提高“Kindles”系列平板电脑的销量而亏本出售电子书的话,代理定价协议反而能够保护消费者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