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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社会完善法律应对新形势下难民问题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1-04
摘要:法制日报——法制网 对话人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 署驻中国代表 竹赛普 《法制日报》记者 赵 丽 对话动机 6月20日是世界难民日。从之前的阿富汗战争、伊拉克战争,到当今依旧持续的巴以冲突、叙利亚冲突,血腥战争的背后遗留下众多难民人群。他们流离失所,甚至
法制日报——法制网


对话人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

署驻中国代表  竹赛普

《法制日报》记者 赵 丽

对话动机

6月20日是世界难民日。从之前的阿富汗战争、伊拉克战争,到当今依旧持续的巴以冲突、叙利亚冲突,血腥战争的背后遗留下众多难民人群。他们流离失所,甚至逃亡异乡,他们每天都面临着是否能够吃饱穿暖的最基本生活问题的考验。

6月19日凌晨,联合国难民署依据最新的统计数据发布了关于世界难民的年度全球趋势报告。随着难民数量的增加,国际社会以及各国的法律法规在保障难民权益的过程中,起到了怎样的作用?目前的世界难民保障体系的建立状况如何?就相关问题,《法制日报》记者于世界难民日前夕与竹赛普先生展开了对话。

□对话

记者:6月18日,黎巴嫩看守政府总理米卡提在贝鲁特呼吁国际社会与黎巴嫩合作,分担大批叙利亚难民涌入带来的负担。在世界难民日到来之际,难民问题再次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请您介绍一下目前世界难民的最新情况。

竹赛普:今天我们刚刚发布了最新的关于全球难民的数据。截至2012年年底,超过4520万人流离失所,其中包括1540万名的难民、93.7万名申请庇护者以及2880万名国内流离失所者。相比较2011年年底的4250万人的数字,这一数字是自1994年以来的最高值。

记者:是否可以这样理解,目前全球被迫迁移人数的增加速度是难民问题中十分值得关注的方面?

竹赛普:是的。2012年,有760万人成为新的流离失所者。也就是说,每4.1秒世界上就有一个人成为难民或者国内流离失所者。

还有一点需要指出的是,根据最新统计数字,18岁以下的难民数量占据了总数的46%。另外,2012年,有2.13万份避难申请是由儿童提出的,这些儿童要么是无人陪伴、要么是已经和父母分离。这样的数据是联合国难民署掌握的数字中的最高值。

记者:难民数量上升的原因是什么?

竹赛普:在我们的报告中,还有这样一组数据——55%的难民来自于阿富汗、索马里、伊拉克,叙利亚和苏丹这五大受战争影响的国家。

阿富汗仍是世界第一难民产生国,这一现象已经维持了32年。平均来说,每4个难民就有一个来自于阿富汗。索马里是另一个长期的冲突发生地,这也导致其成为2012年世界第二大难民产生国,不过值得关注的是其难民产生数量正在逐渐降低。伊拉克是世界第三大难民产生国,接下来是拥有47.14万难民人数的叙利亚。

所以我们认为,战争仍然是造成人们出逃的主要原因。其中,叙利亚危机是造成最新的被迫迁移的主要原因。

记者:面对难民数量的增长,在未来,全球难民问题是否会面临更多挑战?比如流徙者规模会更大,构成也更加复杂,人道主义工作者的安全面临更大的挑战?

竹赛普:挑战是一直都在的。目前面临的主要挑战就是我刚才提到的难民流动规模的增长。联合国难民署在1950年成立的时候,曾提出该机构只需要5年的任期,难民问题就能得到解决。但实际上,难民署到今天已经成立了60多年了,不但在继续发挥作用,同时由于难民问题的更加严峻,难民署还有扩大的趋势。

如果说有一天难民署关门了,就说明难民问题得到了真正的解决。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们离那个目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记者:和成立之初比,难民署如今遇到哪些新挑战?

竹赛普:首先就是我刚才提到的,有越来越多的国内流离失所人群。他们是因为国家内部冲突而无家可归。这些人失去了住所、食物来源和身份证件,我们要做的就是协助当地政府重建他们的生活。

目前,我们不但要应对例如马里、叙利亚等地爆发的新的人道主义危机,进行紧急救援,同时还要对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比如阿富汗等地区的人道主义问题进行救援。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我了解到世界难民保障体系这样一个概念,您能否介绍一下目前世界难民权益保障体系的内容?

竹赛普:1951年,通过一些国家的推动,形成了保护难民地位的难民地位公约。1967年,通过议定书的形式,难民保护原则被推广到全世界。

上述两个文书,是难民保护的主要法律体系。另外,每个国家是由他们自己来决定通过何种方式来保障难民权利以及不推回原则等国际原则,各国通过国内的难民保护、庇护体系来履行难民保护的国际义务。

各国制定的保护难民的国内法是要体现国际法中的相关原则,同时也可根据本国的情况作出一些具体的难民保护规定。

记者:目前,一些国家在制定国内关于难民庇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过程中,是否会出现与国际法相关内容相违背的情况?

竹赛普:目前难民问题面临的其中一个挑战就是我们需要使得各国制定一套能够体现国际法准则和精神的保护难民的国内法体系。

在有些国家难民会被视同为非法居留人员,那么他们的基本权利就得不到保障。这就导致了国际法中关于难民保护的基本原则、精神在其国内的法律体系中得不到体现。

记者:5月16日,澳大利亚国会通过的难民法规定,今后所有非法抵达澳大利亚的难民,都将先被送往位于南太平洋岛国瑙鲁或巴布亚新几内亚的离岸难民收容所;6月9日,瑞士通过旨在严格难民法的动议。请问这种严格难民法的情况在世界范围内是否普遍?

竹赛普:应该明确的是,上述国家的做法不是针对难民或试图限制难民的庇护申请,而是遏制滥用难民庇护体系的情况出现,目的是加强对于难民庇护的管理。从本质上说这些都是管理措施,不是拒绝或者限制。

记者:目前滥用难民庇护保护体系的情况是否已经严重到值得各国利用法律给予关注?

竹赛普:我不认为这种情况很严重。滥用难民庇护体系的情况的确存在,但目前仍只是个别情况。遏制滥用现象最重要的方面就是,需要各国有关部门建立一套很有效的庇护难民的法律体系,通过这样一个公正的体系,来加快审理难民的申请,使需要得到保护的人得到应有的庇护,同时使那些试图滥用难民庇护体系的人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得到相应的处理。

记者:目前,不论是国际法律还是各国的法律,在保障难民权益的过程中,相关法律法规是否完善?在未来的难民权益的保障过程中,法律还应得到哪些完善?

竹赛普:不论是国际还是各国的相关法律体系都是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这种相关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为了应对新的国际形势下出现的新的难民问题。

若是将世界难民保障体系比喻成一个建筑,那么可以说地基是很牢固的。在2011年难民地位公约出台60周年的时候,在世界的部长级会议中,各国政府均表示对难民地位公约的支持。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