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
新加坡初级法院承担着大量刑事及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为了提升初级法院法官们的声望与地位,新加坡正在考虑将初级法院更名为“国家法院”。此外,自5月23日起,新加坡初级法院的法官们在审案时,也开始像高等法院的法官们一样身着黑色法官袍 ◇翟峰
身穿黑色法官袍审案 新加坡法院在法治实践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依据新加坡宪法第93条的规定,新加坡的司法权力赋予最高法院以及在任何有实效的成文法下设立的初级法院。 在新加坡,一般一些刑罚较轻的刑事案件或涉及罚款数额较低的民事案件均由初级法院审理。因此,新加坡初级法院的法官们承担着相当高比例的刑事、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 相对于高等法院的法官们,初级法院的法官们与普通民众“打交道”的时间更多,其呈现给民众的形象也在一定意义上代表着新加坡法官的整体形象。 为了提升初级法院法官们在民众中的声望与地位,自5月23日起,新加坡约90名初级法院(包括家事法庭和少年法庭)的法官,也像高等法院的法官们一样在审案时穿上了代表公平与正义的黑色法官袍。
或将更名为国家法院 今年1月,新加坡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梅达顺就曾提到如何提高初级法院及初级法院法官地位的问题。上述举措只是新加坡司法系统为提升初级法院法官声望与地位而采取的众多措施之一。 据悉,除了让初级法院的法官在审案时身穿黑袍外,新加坡目前也正在考虑修改法律,将初级法院更名为“国家法院”(State Courts of Justice),以进一步提升初级法院的地位。
改进法院工作减少费用 除了在法律、政策层面采取措施外,初级法院的法官们也从自身的工作入手,努力为民众提供更加公正、便捷的法律服务,这无疑更能够提升法官们的声望及形象。 今年以来,新加坡初级法院采取了多项措施,改进初级法院的工作。例如,初级法院正在研究如何改善案件的审理程序,减少索赔额较小的民事案件诉讼人所承担的诉讼费用及耗费的时间,为诉讼人带来更多便利。 据悉,在过去5年中,新加坡初级法院所审理的未缴个人所得税、乱丢垃圾、停车罚款等轻微案件平均每年都超过184000起,此外刑罚较轻的刑事案件或涉及款额较低的民事案件也数量众多。 若初级法院改善审理程序,减少诉讼费用及时间,那么将惠及数十万民众。 法官的地位与荣耀,更多的是来自于其本身所担负的维护法律公正的重任。新加坡初级法院从改进本职工作入手,无疑将更能获得民众的认可,使基层法院的法官在公众中获得更广泛的尊重与信任。
□ 名词解释
新加坡初级法院
新加坡全国只设两级法院,即最高法院和初级法院。在新加坡,初级法院又被称为初级法庭,具体包括地方法庭、推事庭、少年法庭、验尸法庭、小额索偿法庭、家事法庭等,初级法院在必要时也可设立紧急法庭和夜间法庭。 具体来说,地方法庭只能审理最高刑期不超过七年监禁的刑事案件、十二次数以下的鞭刑案件、1万新币以下的罚款案件和6万新币至25万新币的索偿案件。推事庭负责审理6万新币以下的民事案件、刑期在两年以下的刑事案件、6次数以下的鞭刑案件、2000新币以下的罚款案件。少年法庭审理涉及儿童或少年的罪案。验尸庭对那些有理由怀疑属突然、非自然死亡或暴力导致的死亡或死因不明的案件进行聆讯。家事法庭审理与家庭事务有关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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