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 新华网柏林10月14日电(记者艾思奇)在德国,休假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同就业权、名誉权一样,神圣不可侵犯。 除每周5天工作制所带来的全年104天周末休假之外,根据德国《联邦休假法》规定,每人每年还享有至少24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其中不包括双休日和节日。加上法定节假日,如新年、五一劳动节、德国统一日和圣诞节、复活节、升天节、降灵节等,假日总和超过150天。德国政府一向鼓励人们带薪休假,对自动放弃带薪休假权的员工不予经济补偿。如果员工在一年中没有休满假期,剩余的带薪假最晚可在次年的3月前休完。 德国人休假的最大特点是灵活性强。德国法律规定,人们可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分拆安排休假日期。雇员可以提前和雇主协商自己的带薪休假时间。有孩子的家庭一般都在孩子放假期间休假。除了10月3日德国统一日是国家规定的全国性法定节假日之外,其他节日均由各州自行决定。如此一来,在德国16个联邦州,学校每逢各个节日,放假时间都不尽相同。家长们可根据孩子放假时间提前同雇主协商何时休假。为保证单位和企业正常工作,雇主也会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分散休假。这样既保证各个单位和企业的工作能顺利进行,员工带薪休假也得到了落实。另外,人们的旅游时间相互错开,可减轻旅游景点和交通过于拥挤现象。因此,德国人拥有的假期时间虽长且种类多,但很少出现交通拥堵、人满为患的景象。 有了法律的坚实保障和政府的大力推行,带薪休假制度在德国得到了切实的贯彻,休假成为德国人生活中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德国人普遍认为,只有休息好了才能工作好,度假有利于员工返回工作岗位后提高工作效率。他们还把休假视为与家人增进感情的重要机会,大多数德国人在休假时会选择与家人一起出游。 一般进入每年的8月休假季,记者因工作需要很难找到采访对象。办公室没人,手机关机,工作电话进入语音信箱:“我在休假,请在8月底我休假结束之后再联系我”。对于德国人来说,休假是他们的权利,雷打不动。 曾在联邦新闻局工作的玛丽昂·史密斯女士对德国休假制度非常满意:“如果人们要接受培训或者进修,还可以获得额外假期,而不用从法定休假日里扣除,我觉得这样很好。” 休假的时候,史密斯女士喜欢让自己放松下来,睡足觉、散散步、看看书或者做一些平时没有时间做的事情。“德国人非常喜欢旅游,在欧洲算是数一数二的。当然,休假的时候我也喜欢短途旅行,去看看附近的景点,感受在平时被忽略的东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