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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减少项目经理与建筑公司“内部承包纠纷”/孟圣祥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22
摘要:内部承包是建筑行业再熟悉不过的话题。作为一种内部经营方式,内部承包合同实际上是为明确公司于员工权利义务关系而进行的分工,该分工形式法律和行政法规并不禁止。但实际操作中,大量建筑企业为了收取相应的管理费,而同意非公司员工来以公司名义承接项目,
内部承包建筑行业再熟悉不过的话题。作为一种内部经营方式,内部承包合同实际上是为明确公司于员工权利义务关系而进行的分工,该分工形式法律和行政法规并不禁止。但实际操作中,大量建筑企业为了收取相应的管理费,而同意非公司员工来以公司名义承接项目,该非公司员工也自然被委任为“项目经理”。
下面我主要想给各位建筑行业的朋友讲讲预防内部承包纠纷的相关法律问题。

1、作为建筑公司应该对项目经理进行谨慎的选择,不要为了收取几个点的管理费而给公司带来巨大风险。

内部承包要是进行的顺利,给公司和承包人都会带来可观的利润,但是进行出现偏妥,可能导致大量的材料供应商,分包商,民工的闹事甚至被起诉,同时与业主的纠纷也绵绵不断。所以建筑公司在确定内部承包人即项目经理时,要慎之又慎,考察该人员的实际履行能力,业务素质,人品道德等因素,建议在选择项目经理时,收取其相应的风险保证金,一致发生纠纷,建筑公司代为垫付款项后,也能适当的弥补损失。

2、签订严格的内部承包合同, 在合理分配公司和项目经理权利义务的同时,防范内部承包风险。

a、我们建议公司应制定严格的工程款请款制定,原则上说,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拨款只需满足工程正常使用即可,承包人请款时应明确所申请工程款的用途,包括民工工资、材料款、分包商工程款等,同时要提交相应的请款票据,如合同、发票、民工名单等。

b、约定项目经理对外的任何转包行为都需要经过公司同意,已经项目经理私自分包导致法律风险的责任承担形式。同时约定,项目经理没有经得公司同意私自转包的违约责任,已经建筑公司的单方解除权。

c、因项目经理原因导致公司账户不查封,约定项目经理承担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范围应尽量详尽。

d、对于公司对项目部拟定的各种制度也应在承包协议中明确,以备追究责任时有据可查!

3、项目实施工程中的风险控制

a、项目部的各种计划包括进度、成本、质量、安全公司应了如指掌。对相关材料进行不定期核查。

b、杜绝业主直接将工程进度款直接打入项目部或者项目经理指定的银行账户。

c、建立项目部印章管理制度。项目部印章最好指派建筑公司一名专人负责管理,并做好盖章记录。同时在项目部印章刻上“无签约权”等字样建议圆形章最好环刻。避免项目部印章使用不当给公司造成损失!

d、建议与主要材料供应商的对账制度。

以上仅仅上本人给建筑行业担任法律顾问期间结合建筑行业内部承包管理期间乱象作出的总结,希望能对各位朋友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