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 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 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________________ 批准文号_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 项目主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___(平方 米);其它: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造价:______(万元),其中土建:_________(万 元),安装:______(万元)。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_月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_月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 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 ,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__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 工图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座标控制点)___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 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_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 修改施工图__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 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 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天(日历天),自 __年_月_日开工至__年_月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 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 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 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 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 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 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 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 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 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 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 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 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 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 日算起。 第五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表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 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 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 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 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 %备料款,计人民币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 __%计人民币__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计人民币__万元 ;材料设备差价__万元,分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____ ___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 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 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 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 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 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 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 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 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 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 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 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 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 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 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 ,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 ,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 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 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 《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