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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维尼法律移植思想再识读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赵颖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3-04
摘要:吴荣鹏 付 佩 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作为历史法学派的代表人物,对于中国学者来说并不陌生。萨维尼于1779年2月21日出生于莱茵河畔的法兰克福的一个富裕家庭,在他13岁的时候便失去了父母。1795年,年仅16岁的萨维尼前往马尔堡大学法律系学习,在著

吴荣鹏 付 佩

萨维尼法律移植思想再识读

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作为历史法学派的代表人物,对于中国学者来说并不陌生。萨维尼于1779年2月21日出生于莱茵河畔的法兰克福的一个富裕家庭,在他13岁的时候便失去了父母。1795年,年仅16岁的萨维尼前往马尔堡大学法律系学习,在著名民法学家菲力普·弗里德里希·魏斯的影响下,对历史法学产生了偏好。1796年冬,他前往哥廷根大学跟随著名的法学家古斯塔夫·胡果和历史教师斯皮特勒学习,为后来的历史法学研究打下了深厚的根基。1800年10月21日,萨维尼在马尔堡大学获得博士学位。1803年出版了给他带来巨大声誉的著作《论所有权》。在后来的时间里,萨维尼先后任职兰茨胡特大学的罗马法教授、德里希·威廉大学学术委员会的首席学者及校长、普鲁士国务委员会委员、普鲁士莱茵兰地区上诉和最高法院成员、立法部长、国务委员会主席、内阁主席。1848年的“三月革命”宣告了萨维尼政治生涯的结束。1861年10月25日,萨维尼在柏林去世,享年82岁。

19世纪初期,法国占领了莱茵河左岸地区和德意志南部地区的许多邦国。1804年3月21日《拿破仑法典》同时在法国及其占领区生效,赋予公民以自由和平等的权利,公民权的观念得到传播。而在德国北部的普鲁士却由于战败,面临崩溃。1813年3月威廉三世为了激励士气,创立了铁十字勋章,向拿破仑宣战。拿破仑战败后,欧洲诸国于1814年9月到1815年6月召开了维也纳和会,建立了一个由41个邦国组成的德意志联盟。该联盟行政效率低下,人们对此极为不满,要求民族统一的呼声日益高涨,许多学者希望通过制定统一的法典来逐步实现德意志在政治上的统一。这样的观点集中体现在海德堡大学教授蒂伯特于1814年所写的著名文章《论德国制定一部普通民法的必要性》之中。

蒂伯特在《论德国制定一部普通民法的必要性》一文中号召汇聚德国“实际工作者和博学多识、事理通达的法学家”参照《奥地利民法典》、《普鲁士法典》特别是《法国民法典》制定一部通行全德的民法典。针对蒂伯特制定德国统一民法典的建议,萨维尼撰写了《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一书予以驳斥,认为德国当时“尚无力制定一部法典”,由此展开了一场闻名古今的论战。

萨维尼在《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一书中写到“在人类信史展开的最为远古的时代,可以看出,法律已然秉有自身确定的特性,其为一定民族所特有,如同其语言、行为方式和基本的社会组织体制。不仅如此,凡此现象并非各自孤立存在,它们实际乃为一个独特的民族所特有的根本不可分割的禀赋和取向,而向我们展现出一幅特立独行的景貌。将其联结一体的,乃是排除了一切偶然与任意其所由来的意图的这个民族的共同信念,对其内在必然性的共同意识。”

将历史法学派的核心思想概括为法律是“民族精神”便是由此而来,后人通过对这一段文字做进一步分析,得出了萨翁在法律移植问题上的保守甚至是反对的态度,这已经成为学界的一种通说。也有学者对此提出怀疑,但也不能找出萨翁不反对法律移植甚至是支持法律移植的证据,因而也未能改变萨翁反对法律移植这一观点。然事实上萨翁果真反对法律移植吗?

责任编辑:赵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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