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铁路运输检察院始终把更新司法理念,依法合理解决群众诉求,作为民事检察工作的落脚点,努力实践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职权,通过民事督促起诉和支持起诉平台充分发挥职能,切实提高管辖区域内企业和群众对民事检察工作的认同感。 依托检企联系互动机制,督促企业提起民事诉讼。太原铁路运输检察院有效利用检企联系工作机制开展企业涉法涉诉情况摸排,针对个别铁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现自身利益明显受损,却因主要证据缺失或怠于行使自己的监管职责,而不行使诉权主张权利的现象,民行检察部门在提供法律帮助答疑解惑的同时,及时督促其提起民事诉讼维护企业权益。2012年至2014年,该院向管辖区域内铁路企业发出民事督促起诉检察建议27份,经太原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审结后共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300万余元。同时,对于在办理督促起诉案件过程中发现的铁路企业缺乏保留证据意识而不能有效维护自身权益的现象,及时组织合同签订人员及相关法务工作人员开展座谈以案释法,收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以保障民生、解决群众诉求作为工作导向,支持弱势群众起诉,化解社会矛盾。2014年初,该院在接待群众来访中了解到,2013年8月来访人杜某之子在铁路隧道内,被运行至此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机务段机车刮碰致死。事后,双方多次协商人身损害赔偿事宜未果。铁路企业认为此事是因受害人自身过错导致,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而杜某家庭生活状况比较困难,且无主要经济来源。考虑到该案涉及弱势群体利益,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条件下,太原铁路运输检察院民行检察部门启动支持起诉程序,帮助行为人主张权利,并及时与太原铁路运输法院进行协调沟通,得到了法院认可。近年来,太原铁路运输检察院针对弱势群体权益受损案件,积极采取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的方式,维护群众利益,并积极做好受害群众的安抚工作。检察机关的主动作为,让群众真正感受到法律对弱势群体的关爱,从法律意义和社会效果来说,为解决信访诉求、化解社会矛盾,起到了积极有益的促进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