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岳琴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 律师是依法治国的实践者、最坚定的拥护者、最有效的宣传者。律师法第二条规定:“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律师的三个使命表明,律师在设立之初,就承担着在依法治国中的使命和责任。 只有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才能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才能使被破坏的法律秩序得到恢复与修补。因此律师要加强业务学习,找准自己的专业方向,潜心研究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争做某一法律领域中的佼佼者,以高效、专业的业务素养,最大限度地争取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要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规范学习,把握职业安全底线,让我们的每一个执业行为都不超越职业的界限,每一个执业环节都符合法律的要求,实现执业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三效统一,向社会公众传递法治理念。 律师作为法律之师,民主与法制的直接践行者,天然地靠近政治。律师的法律功能凝聚着巨大的政治价值,律师不应仅仅在司法领域崭露头角,还应该积极参与到社会与国家事务的管理中,为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律师不是利用自己的专业技能钻法律空子颠倒是非,律师的责任是尽力地运用合法的手段来维护其当事人的利益,而不是使用非法的手段来达到这一目的。律师应恪尽职守,始终坚持依法执业、规范执业、诚信执业,主动提供法律援助,树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执业观。 目前,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在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设拆迁、环境保护、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拖欠农民工工资、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中的群体利益保护问题。较为高额的诉讼费用与较长的诉讼过程,成为他们寻求司法救济的最大障碍。对此,律师责无旁贷,必须有所担当。让所有人在受到不公平、不公正的对待时,都请得到律师,打得起官司,才能保证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耀到每个人的心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