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公证书 ()ХХ字第ХХ号 兹证明发包方ХХХХ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ХХ与承包方代表ХХ(企业经营者)于ХХХХ年Х月Х日在ХХ(签约地点或本公证处)在我的面前,签订了前面的《ХХХХ企业承包经营合同》。 经查,上述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印章属实;合同内容符合《ХХХХ条例(或规定)》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ХХ省ХХ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ХХ年Х月Х日 注:1、此格式适用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关于承包经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规定》、《乡镇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规定》规定的各类企业承包合同; 2、内容符合《ХХХХ条例(或规定)》引用上述三个条例(或规定)及相应的法规、规章; 3、有担保人的,担保人应在证词中列明; 4、如合同并非在公证员面前签订;证词中“在我的面前”一句不写。 5、其他类型的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公证参照此格式出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