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公证处积极探索各种便民措施,为广大人民群众办理公证事项,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以及时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解决困难。 新的开学季到来,不少父母为孩子读书问题来到宾阳县公证处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书、抚养事实、继承权、亲属关系等公证,通过办理这些公证解决孩子户籍变更、身份办理、学费等问题。 宾阳县某乡镇的小琴,因家庭原因一直未能上户口,现小琴报考高中,急需办理身份证,其父覃某到公证处要求办理抚养事实公证,在材料齐全后公证处及时受理并办理了相关手续。但在实地调查核实后公证处得知,覃某所提供材料内容不符合事实,小琴的情况不符合办理抚养事实公证的条件。公证员当场向覃某说明不能办理的原因,并主动联系村干部说明情况以协助小琴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户籍及身份证件。鉴于小琴属未成年人,为照顾其感受,公证员之后通过电话联系小琴向其说明不能办理公证的原因,告知其可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户籍及身份,并鼓励其继续努力求学。 16岁的小梁,父母离异,多年来跟父亲梁某及祖母任某共同生活,生活条件并不宽裕。梁某与任某于今年上半年相继去世,留下小梁一人。为给小梁凑够读中专的学费,小梁母亲谢某作为小梁的法定代理人代理小梁来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继承其祖母的存款和遗产。鉴于该公证事项涉及的法律关系较多,梁某家庭关系也较特殊,宾阳县公证处公证员耐心地给谢某解释了相关法律问题,并一次性交代清楚其所需提交的公证材料,指导其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过实地调查核实,及时为其免费出具了公证书,解决了小梁求学所需的学费问题。 |